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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要求提高涉农和扶贫贷款不良容忍度

    为引导银行业加强对“三农”和扶贫的金融服务,银监会于近日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三农和扶贫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涉农贷款、精准扶贫贷款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2个百分点(含)以内的,可不作为银行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并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和完善涉农、扶贫金融服务尽职免责制度。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把普惠金融重点放在乡村,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三农”金融服务工作总抓手,切实提升服务乡村振兴能力,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

    《通知》明确了2018年度服务目标,加大了考核力度,提出在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的基础上,力争普惠型农户经营性贷款和普惠型涉农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总体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扶贫小额信贷和精准产业扶贫贷款增速总体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力争2018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和基础金融服务空白行政村减少三分之一以上,对符合贷款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小额贷款需求能贷尽贷等目标。

    此外,《通知》还从统一思想认识、完善体制机制、服务重点领域、创新产品服务、强化风险共担、拓展基础金融服务、聚焦深度贫困、加强风险防控等多个方面提出了2018年银行业深化“三农”金融服务、助力脱贫攻坚的年度目标和工作要求。

    截至2017年12月末,全国涉农贷款余额30.95万亿元,同比增长9.64%,占各项贷款的24.84%,实现持续增长;发放扶贫小额信贷余额2496.96亿元,支持建档立卡户607.44万户,同比分别增长50.57%和51.08%;银行业金融机构乡镇覆盖率为95.99%,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为96.44%。

(摘自《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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