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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延长吡唑醚菌酯等22种农药活性物质批准有效期

 
  11月2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2018/1796。该公告决定,将2018年11月30日—2019年1月31日到期的一些农药活性物质批准有效期延长一年,同时对欧盟农药活性物质清单(EU)No.540/2011进行修订。该公告于2018年11月23日正式生效。
 
  从有效期延长的活性物质清单(如表1所示)来看,22种活性物质中,有5种是候选替代物质(Candidate for Substitution, CfS)。另外,有以下几种物质杀草敏、灭草喹、噁草酮、灭藻醌(2009.1.1—2018.12.31)和丙环唑(2004.6.1—2019.1.31)批准有效期没有变更。我们在之前的再评审计划解读文章中,也提到这几种物质即将在欧盟禁用。此外,铜化合物目前的批准有效期是2019年1月31日,我们此前也报道过欧盟已经批准铜化合物再评审,批准有效期为5年,正式批准公告尚未发布。
 
 
  通常,在物质批准有效期临近,物质评估尚未完成或评审决定未投票表决,一般都会发布公告延长物质批准有效期。当然,一旦欧盟的评审决议确定,就会发布物质批准决定公告或物质禁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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