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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交所“农民收入保障计划” 主推县域覆盖

    近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公布了2019年“农民收入保障计划”试点方案。试点项目分县域覆盖试点和分散试点,试点模式可采取“保险+期货”收入保险、“保险+期货”价格保险、场外期权等,视需要在县域覆盖试点中附加基差收购试点。

  县域覆盖试点,优先考虑在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地区开展的覆盖足够比例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并经地方政府认可的扶贫项目。试点品种为玉米或大豆,一个县域只能试点一个品种,覆盖范围原则上不低于该县域玉米或大豆种植面积的60%。其中,玉米试点区域为黑龙江、吉林、辽宁和内蒙古。大豆试点区域为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和山东。各省区试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

  分散试点,优先鼓励在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地区开展的覆盖一定比例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并经地方政府认可的扶贫项目。试点品种方面,种植类的为玉米、大豆及合适的新上市品种。试点区域原则上为全国范围,已开展县域覆盖试点的地级市区域除外。申请主体方面,“保险+期货”试点的申请主体为已完成场外衍生品业务备案的期货公司;场外期权试点的申请主体为已完成场外衍生品业务备案的期货公司以及证券公司或商业银行。

  此外,大商所支持在县域覆盖试点范围内进行附加基差收购试点。单个基差收购附加试点项目,签订基差收购合同的现货量,原则上不少于相应县域覆盖试点实际承保总现货量的30%,签订的基差收购合同实际执行现货量,原则上不少于相应县域覆盖试点实际承保总现货量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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