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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调整部分商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

  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通知,为进一步简化税制、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对部分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进行调整。通知决定取消豆粕出口退税,提高相纸胶卷、塑料制品、竹地板、草藤编织品、钢化安全玻璃、灯具、润滑剂、航空器用轮胎、碳纤维、部分金属制品和农产品退税率。具体如下:(1)将相纸胶卷、塑料制品、竹地板、草藤编织品、钢化安全玻璃、灯具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2)将润滑剂、航空器用轮胎、碳纤维、部分金属制品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3)将部分农产品、砖、瓦、玻璃纤维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0%。(4)取消豆粕出口退税。豆粕是指产品编码为23040010、23040090的产品。同时,通知指出,对于出口产品,原出口退税率为15%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原出口退税率为9%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0%;原出口退税率为5%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6%。自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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