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目录内产品免收通行费
作者:魏玉坤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6日
交通运输部等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免收车辆通行费范围,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服务。
根据通知,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是指车货总重和外廓尺寸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限值,且所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者车厢容积的80%以上、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
通知明确,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过安装ETC车载装置,在高速公路出入口使用ETC专用通道,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驶出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后,在指定位置申请查验。建立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预约服务制度和鲜活农产品运输信用体系,对信用记录良好的车辆,逐步降低查验频次。
通知还要求,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地不得在路面环节增加针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和验证,影响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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