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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民营企业出实招

新疆农村信用社500万元以下贷款审批全流程7天内完成

  图为在新疆农村信用社支持下的疏勒县维吾尔巧匠正在制作木器产品。


  针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特点,新疆农村信用社优化信贷流程,实行限时服务,调整对风险控制无实质影响的审批条件和资料,确保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审批效率不低于平均水平:实现500万元以下贷款审批全流程7天内完成,1000万元-3000万元贷款审批全流程15天内完成,3000万元以上贷款审批全流程30天内完成。

  3月2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出台《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简称《意见》),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键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除了有效提升服务效率、规定贷款审批时限外,《意见》内容还具备几大亮点。

  节约客户办贷成本。通过健全完善贷款定价制度,提升差别化利率定价能力,根据风险水平、资金成本、风险成本、营运成本、目标收益等,对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实行差别化的利率政策,切实降低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同时,推进减费让利,落实“七不准”“四公开”“两禁两限”要求政策,严禁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四类费用,清理整改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逐步实现公证费、押品登记手续费及评估费自行承担,降低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综合成本,切实为企业减负。

  合理确定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根据民营和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共同协商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提高贷款期限与企业生产经营周期的匹配度。针对坚持主业、服务实体、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但存在阶段性资金流动性困难的民营和小微企业,满足其融资续贷需求,积极与企业进行沟通,可提前开展贷款调查与评审办理贷款续贷业务。客观对待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对存在明显过度融资、短贷长投、暂时遇到经营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发展前景、技术有市场竞争力、诚信经营的民营和小微企业,和企业作为一个利益共同体,分析具体原因,一起面对困难,不搞简单化“一刀切”,不简单断贷、抽贷和压贷,采取分期偿还本金、展期等方式延长贷款期限,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创新贷款还款方式。针对生产经营正常的小微企业正常类流动资金贷款,推广“无还本续贷”模式,持续提高信用良好、生产经营正常的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笔数、金额占比,清理不必要的“通道”和“过桥”环节,缓解企业到期还款压力。

  《意见》中还要求各行社聚焦当前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坚持一视同仁、同等对待,同等情况下贷款准入、审批条件与国有企业保持一致,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发挥好支持民营经济地方主力军的作用;增强服务主动性,建立“白名单”制度;针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负债水平合理、信用记录良好的民营和小微企业,通过预授信方式,提升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及审批效率。

  今年年初,新疆农村信用社在2019年工作会议上就曾提出“以政策扶持为引导、以防控风险为底线,围绕小微企业‘三个不低于’和‘两增两控’工作要求,科学制定涉农、小微和民营企业贷款增速和占比目标,力争年末小微企业贷款户数达到2.86万户,余额达到280亿元,增幅达8.1%”的工作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这一目标,该《意见》的落定实施还将在完善内部机制、完善业务流程、健全完善绩效考核体系、提升服务效率、创新业务产品、优化授信政策、优化增信措施、拓宽融资渠道、加强资源配置等多个方面下苦功。通过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和金融服务力度,有效运用创新思维、战略思维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工作,着力缓解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为小微企业、民营企业高质量转型发展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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