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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莒南:融入乡村变革的实践典范

    印记说: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是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中国农业政策的目标,其主要路径便是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在小农户基础上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做好两项基础性工作:一是把农民组织起来;二是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即“农民组织化+服务规模化”。莒南县社创新探索“村社共建”中,供销合作社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服务农民与组织农民上各司其职,从扩大服务规模化到提高服务规模报酬,实现服务提供者(供销合作社)的服务规模扩增和效益增加,以及被服务者(小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更加便利和成本降低,再到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的提升和村庄实现有效自治,走出了以服务规模化为核心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路子,架起了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效衔接的桥梁,且表现出旺盛的生命力,正以燎原之势在全国系统迅速蔓延。实践证明,它不仅是对供销合作社自身的改造,也是对当前农村社会治理机制的完善,有助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促进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

    秋收日渐临近,魏振伍忙得不可开交。作为山东省莒南县代彬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魏振伍决心要把合作社成立后的第一次丰收做出模样来;作为道口镇赫马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他早早在心底估算着年底的村集体收入。魏振伍告诉记者,该村集体去年收入不足10万元,今年“有信心冲破30万元”。

    魏振伍的自信和豪情源于代彬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今年5月10日,赫马岭村119户农户以451亩土地入股、村集体以300亩土地和一处农机大院入股、道口供销合作社以粮食烘干机入股,三方共建代彬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以大田小麦和玉米轮作为主,并整建制向“村社共建”的农联农机合作社购买全程系列化服务。魏振伍说:“这是我们‘村社共建’的升级。”

    从2012年探索出可复制经验、2013年在全县和全省系统得到全面推广,到2015年被写入山东省一号文件、2016年被列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11条经验之一在全国复制推广、2017年的标准化体系建设,再到2018年县委、县政府将共建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作为创新,在这一改革历程中,“村社共建”的莒南经验深深烙下了农业农村改革的时代印记。

形势使然 时代责任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不断加深,更冲击到农业农村的发展。为坚决防止粮食生产滑坡、农民收入徘徊,确保农业稳定发展、农村社会安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发布。保证农民持续增收成为各级党委、政府最紧迫的任务之一。

    当时的莒南农村,由于青壮年外出打工,村集体增收乏力,基层党组织面临着“无人管事、无钱办事、无处议事、无心干事”的困境,无法有效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

    而此时的莒南县供销合作社随着创新实施农村流通网络建设的“十百千”工程及“新网工程”,加快了现代流通方式对传统经营业态的改造,组织体系、经营网络得到恢复完善,成为当时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村流通体系建设的佼佼者,其服务触角也逐渐深入到乡村一线。

    2009年11月,国发〔2009〕40号文件出台,要求供销合作社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在努力成为“三个力量”和助力农民持续增收的时代责任下,一个适合当地情况、适应时代需求的基层实践开始萌芽。

    2010年,通过莒南县社搭桥引线,曹家庄村“两委”领办的洪凯蔬菜专业合作社成为上海世博会的蔬菜直供基地,当年实现蔬菜销售1200吨,合作社盈利40万元,社员同比亩均增收800元。尝到合作“甜头”的村“两委”,随后与道口供销合作社共建蔬菜批发市场:村集体出土地、合作社出资金、供销合作社出检测设备和技术,辐射周边十几个村上万亩蔬菜销售,当年便带动村集体增收8万元,农民增收48万元。这成为莒南县社开展“村社共建”的雏形。

    “在与曹家庄等村‘两委’初探共建并取得较好成效后,县社领导班子认为这是让农民富起来、提升基层党组织领导力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好方法,也为贯彻‘三个力量’找到了抓手。” 莒南县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副主任李克进回忆。

    2012年,莒南县社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希望与村集体、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更深入的合作。于是,莒南县委、县政府尝试将供销合作社的技术、资本和渠道优势,与村“两委”的组织和带动优势相结合,鼓励基层社与村级党组织共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优质农产品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新型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等项目。

    通过“村社共建”,莒南县社找到了进一步发挥自身渠道优势的用武之地,村级党组织也站在引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舞台中央。为此,2013年,莒南县委、县政府相继出台《关于实施“村社共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和《关于在全县开展“村社共建”工作的实施方案》,正式拉开全县“村社共建”的帷幕。

    一经推开,“村社共建”便迸发出旺盛而强大的生命力,除了分别与土地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和驻村“第一书记”、精准扶贫等工作结合,2013年还在全省系统推进,2014年被列为全省系统综合改革“六大创新工程”之一,2015年被写入山东省一号文件,2016年被列入全国系统综合改革11条经验之一在全国复制推广、2017年推进的标准化体系建设在今年初通过省级验收……

    截至2017年,莒南县共建村已达316个,累计实施共建项目568个,助农增收1.5亿元,带动村集体增收1800万元,达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的目标。

新故相推 日生不滞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开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

    这为莒南县社“村社共建”的改革创新提供了政策设计和方向指引。2017年,在板泉镇王武阳村,由村民、村集体、供销合作社试点共建莒南县为农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收益设置了每亩地800元的保底,成为临沂市第一家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

    在这个过程中,莒南县社提出了“一变两转一体化托管”土地股份合作社创新工程,即土地经营权变股权、农民和村集体转股东、供销合作社整建制一体化托管。不同于社会上的一般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莒南县为农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设置了供销合作社整建制一体化托管环节,利用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强大的生产经营服务网络优势,提供从生产到加工再到销售的全程服务,让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不仅不用操心生产,更不用愁销售,保障了其可持续健康发展。

    莒南县委书记张佃虎调研后指出,“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是‘村社共建’的升级版,既符合上级政策要求,又符合农村现实情况;既保障了农民的利益,又能增加村集体收入;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乡村振兴首先产业兴的要求,又能很好地解决农业规模化、现代化的问题,是一种值得探讨的经营方式,非常具有可行性。”

    基于此,围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在莒南县迅速掀起。2018年莒南县委、县政府相继出台《关于推进“一二一”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创新工程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要求通过“村社共建”形式,大力发展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截至目前,包括代彬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在内,莒南县社已在12个镇14个村启动了试点工作,全县累计入社农户2989户、入股土地5283亩。

    “改革40年,最好的纪念就是继续推进改革。”莒南县供销合作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徐涛说,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赋予“村社共建”新内容,供销合作社更应舒展谋划综合改革的“全视角”、练就攻坚克难的“铁肩膀”、用好精准有效的“绣花针”,统筹推进好新时期党的“三农”政策落地,在推进农业农村全面深化改革和实施乡村振兴中不断抵达新高度,新故相推,日生不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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