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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人员乘不了飞机,坐不了高铁!卖化肥也要讲信用,指导意见发布!

  11月9日,2018中国农资经销商年会暨首届中国信用农资高峰会议在浙江省宁波市举行。会上,中国农资流通协会向全社会发布了《中国农资流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2018-2022)》并向农资行业发起“中国信用农资联盟”的倡议。
 
  农业生产资料是我国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保障,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一环,也是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领域。
 
  一、农资流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势在必行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自2006年以来,积极推进农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在行业内开展了大量与诚信建设相关的活动和工作,使行业信用建设开始不断走向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在行业内和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影响。但与国家对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相比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企业普遍对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尚不充分,对信用体系建设的认识还存在片面性和局限性且缺乏自觉性与主动性。
 
 
  二是农资流通行业发展处于转型期,行业集中度和市场规范度不高、假冒伪劣较多,失信行为仍较普遍。
 
  三是行业信用信息化程度不高,信用信息采集和共享难点众多。
 
  四是信用结果在市场准入、项目招投标等方面采信和应用不足。
 
  五是在农资流通企业和上下游供应链中,各种失信行为相互交织影响,对农资流通行业的健康发展和为农服务形象带来了严峻挑战。
 
  二、农资流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
 
  到2020年,农资流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性标准体系应基本建立,实现信用信息目录公开,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行业以及上下游企业的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系统基本建成,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序开展,评价结果在行业得到普遍认可和采信,行业信用建设取得明显进展,行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
 
  到2022年,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基本健全,全国统一的农资行业信用信息共享归集和共享平台和“信用农资”网站建设完成并良好运行,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覆盖率达到90%以上,行业信用等级评价普遍开展,覆盖农资流通行业80%的省级公司和及40%的市县级农资流通企业,农资流通行业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完善,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得到广泛应用。
 
  同时,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和奖惩机制全面发挥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信用建设形成合力,信用专业人才队伍基本形成,全行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普遍增强,行业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初步建成满足行业健康发展要求的信用体系,行业为农服务和服务乡村振兴实力显著增强。
 
  三、农资流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要把握这些重点
 
  加强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
 
  1、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国家信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整体安排部署,依法依规开展农资流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并积极参与并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
 
  2、建立健全信用制度
 
  加强行业信用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农资流通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农资流通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夯实农资流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基础。
 
  建立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交换体系
 
  1、加强信用信息标准化建设
 
  建立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全国统一规范的农资流通行业信用信息标准。统一信用信息目录与相关技术规范,编制并发布农资流通行业信用信息目录、农资流通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等行业标准。
 
  2、加强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和信用链建设
 
  以市场主体的基本情况、良好记录、不良记录等信用记录指标为重点,建立健全农资流通行业市场主体信用档案,逐步实现信用记录全覆盖。农资流通行业的信用状况受到供应链和需求链信用状况的连带影响,要把农资流通企业、农资生产企业和农资消费客户的诚信作为整体,完善生产端和消费端信用档案,形成信用链管理机制,以构筑流通行业信用链作为创新工程,着力整合上下游企业信用信息,全面推进农资流通行业信用建设。
 
  3、建设信用信息数据库系统
 
  建设农资流通行业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信用信息数据库。按照农资流通行业信用信息目录,持续归集与整合各部门的信用信息资源,实现信用信息的电子化存储和管理。
 
  4、建设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建设全国统一的农资流通行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立畅通的信息数据传输与交换系统,实现各地区、各领域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用信息的共享交换,并做好与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接的各项工作。
 
  5、建立完善农资质量追溯体系平台。
 
  结合行业发展实际,进一步加强开发和应用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农资物联网技术,利用市场倒逼机制,建立完善农资质量追溯体系平台,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假冒伪劣农资流入市场、保证农资质量,提升农资监管水平和促进行业信用建设。
 
  推进信用信息公开与使用
 
  1、建设“信用农资”网站
 
  建设全国统一的农资流通信用门户网站--“信用农资”,强化网站内容建设与功能拓展,客观公正披露农资流通行业市场主体的守信与失信信息,提供农资流通行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发布“红黑名单”和信用评价结果,打造农资流通行业网上信用服务窗口,实现与“信用中国”等网站的有序对接。
 
  2、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
 
  在“信用农资”网站设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专栏,在保护涉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的前提下,及时公示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并对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申请公开的信用信息依法予以公开。
 
  3、加强信用信息应用
 
  推动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行政审批、资质审核、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使用等领域应用农资流通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并将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鼓励社会征信机构加强对农资流通行业公共信用信息和非公共信用信息的整合,形成多样化的信用服务产品;引导市场主体在商务合作、经济往来等活动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产品;推动金融机构在信贷审批、风险防范、证券发行、信用担保等方面使用信用信息和产品。
 
  4、保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和信息安全
 
  充分发挥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在农资流通行业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中的作用,切实保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建立完善农资流通行业信用信息保护和安全监控体系,加强信用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开展安全认证和安全风险评估,实行信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信用评价体系
 
  1、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
 
  出台《中国农资流通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对评价对象、评价标准、评价方法、评价程序、动态管理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严把评价质量关,做到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确保信用评价结果的真实可靠性和客观公正性,保障信用评价工作有序开展。
 
  2、规范信用评价机构管理
 
  培育和引进合格的、具有资质和经验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加强对评价机构的管理,严格评价程序,要求其依法依规开展评价活动。
 
  3、积极应用信用评价结果
 
  将农资流通行业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结果记入其信用档案,并适时适当在“信用农资”等网站公布。推动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管理、日常监管、评优评奖、金融信贷等工作中,积极应用信用评价结果。
 
  加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
 
  1、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
 
  全面建立农资流通行业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要求市场主体以规范格式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将签署的信用承诺纳入信用档案,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参考,并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
 
  2、加强守信联合激励
 
  多渠道树立农资流通行业诚信典型,联合其他部门对诚信市场主体实施守信激励。拓展对诚信市场主体实行“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激励政策,在政府采购、专项资金补贴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将诚信市场主体优良信用信息及时在“信用农资”网站等权威媒体进行公示。联合社会机构对农资流通行业诚信市场主体给予优惠和便利,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实惠。
 
  3、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信用红黑名单制度
 
  依法依规对农资流通行业失信行为作出处理和评价,将严重失信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联合其他部门对严重失信主体采取惩戒措施。建立与完善农资流通行业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规范红黑名单产生和发布行为,建立健全动态退出机制。
 
 
  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1、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组织作用
 
  中国农资流通协会及各地方农资行业社会组织等应当组织指导行业积极参与农资流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在信用信息归集、信用评价、标准制订、联合奖惩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发挥行业组织的协调和监督作用,推动行业组织指导和督促会员单位积极参与信用建设。
 
  2、引导企业加强信用建设
 
  引导农资流通企业等各经营主体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等各环节强化企业诚信自律。督促农资流通企业加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构建完善的事前预防、事中管控和事后追责的信用风险管控机制。
 
  3、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项目
 
  支持信用服务产品研发和应用,鼓励发展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咨询等多种业务,可通过向全社会发布行业年度信用体系评价报告及阶段性的行业信用预警报告,针对社会信用需求方,探索开展响应企业实际需求、实事求是的“信用定制”服务,帮助诚信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投融资等方面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升信用应用服务能力和水平。
 
  强化信用建设培训工作
 
  组织开展农资流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培训,在农资流通行业各类培训中进一步充实诚信教育和信用管理内容,通过积极组织召开系列信用建设主题会议和论坛、编制农资流通信用宣传材料等,向行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普及信用知识和政策制度。同时积极宣讲国家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政策规定,推广诚信企业先进经验,剖析失信企业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和警示作用,促进企业和从业人员增强信用意识,提高企业信用建设和管理能力。
 
  研究完善行业信用建设标准体系
 
  积极适应和完善农资流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情况新要求,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系列标准、信用评价评价指标体系标准、红黑名单分类和认定标准、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标准和信用应用服务标准等领域,持续研究完善行业信用建设相关标准体系,建立起农资流通信用建设标准体系框架。
 
  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有这些保障
 
  信用体系建设是农资流通行业的一项关键性战略工作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统一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建立信用工作组织体系,确保信用工作有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有考核监督。
 
  加强领导和组织建设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下设的信用管理中心的职能和人员配置,提升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强化人才和资金支持    
 
  推动开展多层次的信用教育和培训,培养农资流通行业信用管理专业化队伍,鼓励信用管理人员学习与交流。
 
  强化监督和宣传推广
 
  引导农资流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各参与主体建立《信用工作督查及考核制度》,并制定可行措施,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制定相应的激励约束办法,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每项工作都要制定进度计划,确保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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