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华合作时报网 时报观察>>正文内容

农村互助合作金融发展模式解析

——以浙江省丽水市为例展开

  近年来,浙江省丽水市供销合作社通过积极探索,形成了农村互助担保组织、农民资金互助会、专业合作社担保基金等互助合作金融组织,为完善“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金融服务体系提供了参考,为解决“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供了重要路径。

  发展情况

  丽水市是全国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地区,近年来,为解决“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丽水市各地在传统的银行金融之外,探索发展了多种农村互助合作金融组织,对传统金融进行了有益补充,主要模式有以下三种:

  互助担保模式。由村委会或者村经济合作社发起设立村级互助担保组织,金融办负责审批和监管,并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互助担保组织设立担保基金,基金来源于3个“一点”,即村民交一点、村集体筹一点、政府投一点。互助担保组织与相关银行建立合作关系,在合作银行设立账户,存入担保基金。农户有资金需求时,首先向互助担保组织提出申请,并将手中的“三权”作为反担保资产。互助担保组织审核通过后,与农户签订贷款反担保协议书,并提供同意担保的承诺书。合作银行根据同意书,为农户办理贷款手续,并给予贷款农户享受优惠的货款利率。担保贷款总额一般控制在村担保基金总额的5-10倍以内。截至2016年末,已建成村级互助担保组织170家,累计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8.54亿元。

  资金互助模式。即由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等共同出资组建资金互助会或者资金互助社,实现内部互助合作,解决合作社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缙云县五云镇欣禾农村资金互助社为例,该社于2010年2月挂牌成立,由缙云县景禾畜禽专业合作社社员及自然村村民、小企业自愿入股组成,互助社经银监部门批准成立,为本社社员提供存款、货款、结算等业务。截至2016年末,该社存款余额6473.14万元,货款余额5211.55万元,当年利润89.17万元。欣禾农村资金互助社实行封闭运行,同时利润全部由社员拥有。

  担保基金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社员共同出资建立担保基金,为社员贷款提供担保服务,与银行建立合作关系,银行在基金基础放大授信额度。目前采用这一模式的有莲都区绿园丰年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云和县的云河渔业专业合作、松阳县松州畜牧合作社等。以松阳县松州畜牧合作社为例,该合作社由9名养殖大户联合创办并按比例出资,形成500万元的资金池,县政府另给予40万元的引导资金,合作社与稠州银行松阳县支行建立合作关系,稠州银行松阳县支行为合作社提供担保金5倍以内的授信,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优势明显

  农村互助合作金融与传统金融机构合作,在银行与农户之间搭建起一条桥梁,有了这些组织的担保银行的贷款收回有了保障,银行支农支小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从运行机理看,此类模式具有明显的优势。

  一是体现了互助合作的属性。农村属于熟人社会,自古以来就有互帮互助的制度设计。农村互助合作金融一般不对外吸收存款,不直接放款,主要针对行政村、合作社内部收集原始资金,开展资金内部调剂,或者依托现有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贷款放大,同时银行给予贷款利率优惠,是农民在市场化、现代化进程中为解决金融供给不足所做的制度设计,更多的是一种自发的有效的集体行动与正规金融的盈利性相比,它充分体现了互助性和合作性。

  二是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农村互助担保组织、农民资金互助会、专业合作社担保基金在贷款审批上,一般都成立审批小组,审批小组由村里的村干部、党员成者合作社的带头人、能人组成,他们对农户(社员)都非常了解,对农户(社员)的个人信用、资产状况、货款需求及货款用途、抵抗风险能力比金融机构信息更对称,由担保互助社在金融机构放贷之前对货款对象进行核实把关,为防范贷款中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提供了有力保障,有效降低了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的运营风险。

  三是建立了风险分散和防范机制。对于互助合作货款,丽水市在银行机构与农村互助担保组织、农民资金互助会、专业合作社担保基金等组织都建立了风险分散机制,出现不良货款首先从入会的担保基金中扣除,或者利用村集体资产便于内部流转的法律优势,处置农户反担保的“三权”;有的还与银行签订责任分担机制,如8∶2、9∶1模式,银行给予不良货款8折、9折的优惠;还有的引入保险机构,进一步分担风险。松阳县政府设立担保贷款风险补偿金,对金融机构发生的担保贷款风险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发展举措

  截至2017年底,浙江省累计建成农民资金互助会113家,累计发放货款39亿元,从运行情况,全省多地在推进“三位一体”改革中建立起的农民资金互助会在实际运作中已经变成担保基金,或者是内部调剂和担保并举,资金池变成了担保基金,通过与银行合作实现放大,银行给予利率优惠和风险指导,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与此同时又可以避免内部直接放货带来的贷款风险。因此,为完善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金融体系,推进信用合作,应将着力点放在担保互助上。

  推广复制专业合作社担保基金。鉴于当前浙江省农村互助合作金融发展日益趋向担保模式,并且担保模式能够撬动更多的资金,解决农业现代化过程中新型经营主体的较大额资金需求,浙江省农合联应在全省推广专业合作社担保基金,制订出台专业合作社担保基金,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相对的金融服务。

  广泛构建和推广风险共担机制。“三农”具有天然的脆弱性,发展农村互助合作金融首要考虑的就是风险,这就必须改变农户(社员)单打独斗的模式,在政府、银行、农村互助合作金融组织、社员之间合理划分责任,广泛构建和推广风险共担机制,例如丽水市所采用的8∶2、9∶1共担机制,还可以在上述几者之外,与再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开展合作,实现风险在更大范围分散,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农村互助合作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政府应尽快研究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支持农村互助合作金融组织发展,明确地位和性质,对符合条件农村互助合作金融组织,鼓励地方政府加入引导资金,壮大资金池。对不良货款建立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如从农合联的农民合作基金中切块一部分资金,给予专业合作社担保基金风险补偿,提高担保组织的运作能力。同时要加强主体监管,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应尽快落实农村互助合作金融的监管主体和责任,促进农村互助合作金融的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浙江省供销合作社)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字体: 】【收藏】【打印文章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