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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应多方发力

  山东省德州市位于鲁西北平原,总人口579万,耕地面积965万亩,地势平缓,适合规模化种植,大田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及农业机械化的深入推进,大量农民外出打工,妇女、老人成为农村种地的主力军,农业机械化、规模化与土地碎片化、分散经营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谁来种地、地怎么种”面临挑战,农业生产经营迫切需要发展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为了解决“种地难”的问题,自2013年起,德州市供销合作社就开始通过基层社、领办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服务组织,开展耕、种、管、收、加、贮、销“保姆式”全托管服务和“菜单式”半托管服务。在服务品种上,从大田粮食作物延伸到经济作物,不断拓展新的服务空间;在服务对象上,以服务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适度规模的经营主体为主要服务对象,对分散经营户,通过与村“两委”联合,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整合耕地、推平垄背、连片成方,为开展托管服务创造条件;在服务手段上,积极开展测土配方、智能配肥、良种繁育推广、先进机械应用等技术服务,打通科技推广“最后一公里”,为农业集约高效、可持续发展插上科技的“翅膀”,在助农增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开展土地托管首先要把农民集合起来,这样才能更好地开展服务。市社通过合作社、村“两委”把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走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的路子,降本节支增效,农民打工、种地“两不误、同增收”。同时让作业者由普通农民变成了专业队,作业对象由零星分散变成了成方连片,有利于采用良种良法和大型农业机械,促进了科技推广。通过土地整合、去除垄背,可增加种植面积5%以上;通过规模化农机作业大大提高效率,节约机械、人力等投入,粮食作物每亩增产10%左右,为农民节支提效200元;通过开展专业化机防、飞防作业,提高喷药工效30倍以上;通过测土配方智能配肥,在产量不减的情况下,每亩可减少化肥使用量15%以上;玉米烘干技术为农民解决了运输、晾晒、储存的麻烦。实践证明,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的服务规模化,适应了现阶段农业投入方式、组织方式、发展方式重大变化的客观现实,适应了农民外出打工而不甘心土地撂荒的实际需求,是在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下,解决好“统”的问题、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路径选择。

  为了适应土地托管对服务能力带来的新要求,市社系统本着经营性与公益性服务相结合的原则,以县农资公司等社有企业为依托建设为农服务中心,形成了供销合作社新型为农服务主体和综合性服务平台。德州11个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全部成立了农业服务公司,在乡镇组建子公司,由子公司具体建设运营为农服务中心。结合各地实际,采取供销合作社自建或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联合建设等方式,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共同为农业生产提供综合服务。为农服务中心一般具有测土配方智肥配肥、农资直供、农机作业及存放、病虫害统防统治、粮食晾晒烘干储存或加工冷藏、农民培训等服务功能,服务半径3公里—5公里,服务面积3万—5万亩,形成了“3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目前,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已建成为农服务中心50余处(其中县级2处),拥有大型农业机械760台套、智能配肥机78台、粮食烘干机82台套、植保无人飞机90余架,年托管服务能力达200余万亩。武城县甲马营为农服务中心拥有耕、种、收及喷药大中型农机50余台套,大力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全托管耕地8000亩,半托管耕地1.5万亩。甲马营为农服务中心还入股参与党支部领办的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营,对接6个村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以生产资料、机械化作业费入股,粮食收获后按农户700元保底收益分给农户,扣除投入成本后的盈余进行二次分红,村里占75%、服务中心占25%,真正实现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为了更好地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市社还构建了协同服务机制。一是通过经营设施、场地、资金入股等方式,与农民共同组建专业合作社,以利益联结吸引更多的农民加入。市社自下而上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乡镇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与基层社“两社合一”;县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在编制部门登记为事业法人,与县社“一套机构、两个牌子”,使县级供销合作社成为融合县域农民合作社体系与供销合作社行业指导体系的有效载体。全市系统领办服务专业合作社900余家,组建县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11家、乡镇级89家,服务经营主体1800余个,受惠农民20余万人。二是与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联合合作,打造专业化、综合性的农业服务公司,作为推进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主要抓手和平台载体,统筹推进县域农业社会化服务。

  近年来,市社还与涉农部门密切配合,联合推进为农服务向协作化、集约化、组织化、专业化纵深发展。市社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村社共建对接服务“第一书记”帮包村的通知》,共同助力精准扶贫。与市农业局联合下发《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意见》,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与国土局联合出台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用地管理文件,与工商局联合出台注册乡镇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文件,与市气象局联合出台共同推进为农服务合作实施方案,与市粮食局出台联合推进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014年以来,市社与村“两委”开展“村社共建”,通过构建“村‘两委’+供销合作社+合作社”三位一体共建机制,使村“两委”的组织优势、供销合作社的服务优势、合作社的经营优势实现了优势互补,促进了村集体和农民双增收,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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