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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要“解渴”还要“扛饿”

  农业保险作为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源支农和稳定农业生产的有效方式,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政策和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从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探索建立农产品收入保险制度”,到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探索开展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加快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探索‘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试点”……农业保险这一与农民增收、产业兴旺密切相连的元素被一再提及。

  2004年,我国江苏、四川、湖南、新疆等部分省区开始以地方财政补贴为主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自2007年以来,中央财政开始对农业保险给予补贴,并逐步加大支持范围和力度。与此同时,随着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面临新形势新要求,以及试点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和深入,诸多制约政策性农业保险健康发展的问题也逐渐显露。比如农业保险产品结构还不合理,赔付标准低及调查程序繁琐,农作物投保缺乏赔偿标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风险缺乏有效的分散渠道等,难以对农民利益形成有效保障。

  完善农业保险制度,规范发展农业保险,建立健全农业风险保障机制成为需要持续破解的重要课题。正如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韩俊所言,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取得了较快发展,但总的来看,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还相对粗放。就粮食来讲,保险品种较少,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农业保险总的思路就是要“扩面、增品、提标”,即扩大覆盖面,增加品种,提高保障水平。

  开展大灾保险试点,是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农业救灾机制的重要举措之一。去年4月,国务院审议通过大灾保险试点方案,在面向全体农户基本险基础上,推出保险金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和地租、面向适度规模经营农户的大灾保险产品。在2017年中央财政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79亿元中,就有大灾保险试点资金30.18亿元。

  与此同时,全国多地都在积极探索有效的农业保险方案。据了解,重庆市已基本建起以保生产成本为主和中央保险保安全、市级保险保重点、区县保险保优势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展农业保险险种33个,保险地域已实现传统农业区县全覆盖;去年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障额度高达290亿元,近50万户农户受益。广西今年选取河池市开展“一市一特色”政策性农业保险自治区试点险种工作,因地制宜开展了肉牛养殖保险、油茶树种植保险、核桃树种植保险3个特色险种;上海地区在“保险+期货”等领域进行试点,探求农业保险新发展模式;我国已经有险企开始了粮食作物收入保险试点,“互联网+”保险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不断涌现……

  目前来看,我国农业生产主体分为传统的小规模经营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但是现有农业保险政策大都以前者为出发点,不能充分反映日益分化的不同需求,导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风险缺乏有效的分散渠道,从而制约其快速发展壮大。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表示:“现代农业和地方特色农业发展、构建普惠性农业保险体系等要求进一步优化目前的保费补贴政策。例如,应该基于目前的中央财政补贴品种目录,将服务现代农业发展、提高保障水平的高保额产品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畴;基于地方特色农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增加保费补贴品种,尽可能扩大中央财政补贴的品种范围,满足地方的需求。”

  据了解,为了更好地推动农业保险提质增效、转型升级、进一步发挥其强农惠农的积极作用,除了扩大试点区域,下一步国家还将开展农产品产值保险、价格保险、收入保险等试点。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切实提高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经营和管理水平,逐步构建多层次的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特别是探索农业保险与脱贫攻坚政策深度结合,更好地增强农民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让农业保险不仅“解渴”,还能“扛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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