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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严格规范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与使用

  8月4日,湖南省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培训班在长沙举办。湖南省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曾震亚指出,商业流通专项资金改革是省委、省政府推动供销合作社改革的一项重要的新举措。在一定意义上说,是全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所有举措中改革力度最强、创新程度最高、难度也最大的一项改革。

  曾震亚强调,商业流通专项资金改革就是要建立起上下贯通、城乡连接的为农服务的、与农民利益联结更加紧密的合作经济组织;要鼓励各级“将财政奖补资金作为供销合作社股权投入”,支持下级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要吸引国营、民营、个体等各类社会资本参股供销合作社,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转变观念,学好规则,把握政策,把项目申报和实施落到实处。在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改革中,要按市场经济的思维来申报项目,严格遵守市场规则、按经济规律办事。要牢记为农服务宗旨,确保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的投资方向和根本性质不改变。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操作,切实做到不碰高压线,不踩红线底线。要树立责任意识,诚实守信,遵守约定。要洁身自好,严格自律,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也好,项目负责人也好,确保不发生廉洁风险。

  曾震亚要求,要搭建平台,对接政策。各市州社均要组建与南华供销投资管理公司对接的平台,上可以作为一个引进和承接中央财政、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省社股权投入的平台,下可以作为对接县市区社的渠道。要通过项目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项目责任书由省社主要负责人与市(州)社或县(市、区)社主要负责人签订,实现权责对等,压实责任,营造一个干净、干事、创业的环境。要加强全程审计监督,充分调动和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实行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改革监督阵地前移,确保第一粒扣子就要扣正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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