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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合作初心 坚定改革方向 自觉融入服务“三位一体”合作体系建设

□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

  2006年以来,浙江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构建“三位一体”新型合作体系的构想,积极发展以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有条件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涉农产业协会等为载体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合作与服务。2014年以来,作为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综合改革试点省,全省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大力开展“三位一体”改革试点,全力投入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组织体系改革实践,在全省范围内初步建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农民群众共建共享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的新型组织框架和发展格局,供销合作社也在这场变革中创新了体制机制,激发了内在活力,为农服务的手段更多了、方式更新了、效能更高了。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认真担当执行机构职责
   
  构建“三位一体”新型合作体系,特别是“农合联执行委员会一般依托同级供销合作社执行管理机构组建”的要求,既对供销合作社现行管理体制和经营服务机制提出了重大挑战,更为供销合作社高举合作大旗、强化服务能力、坚守为农初心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全省系统强化责任担当,勇于自我革新,完善体制机制,切实承担起农合联执委会的职责。
   
  一是组建组织机构。调整优化自身执行管理机构的内设机构设置和人员力量配备,使供销合作社执行管理机构与农合联执委会组织有机融合、工作协调推进、人员统筹使用。在各级党委、政府关心支持下,1个市级、50个县级供销合作社新增了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诸暨市供销合作社原先改制后仅剩“一块牌子”,承担农合联执委会后,新增了18个事业编制。
   
  二是建立合作制度。做好农合联农民合作基金和资产经营公司两项重要制度建设。积极促进农合联农民合作基金的建立,争取政府安排引导资金,建立包括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年度增值20%的筹资机制,研究制定用于为农服务事业、涉农产业扶持和信贷风险补偿的具体办法。市、县两级农合联均已建立农民合作基金,总规模17.85亿元。市级基金平均规模5550万元,最高为丽水市2亿元;县级基金平均规模1680万元,最高为萧山区、瑞安市5000万元。牵头组建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引导参加农合联的农信机构、相关企业和其他会员一起参股。7个市级、48个县级农合联已单独组建资产经营公司,其余市、县农合联暂由同级供销合作社资产经营公司承担相应职能。
   
  三是健全服务功能。在大力推动供销系统服务功能融入农合联的同时,积极推动会员服务功能集成、部门服务职能转移、协作单位服务嫁接、会员企业服务发展,推进为农服务功能建设。按照先易后难、水到渠成的要求和农合联承接能力,促进农产品流通、农产品品牌培育、农民合作社经营等经营性服务职能向农合联转移,促进农民素质培训、废弃农药化肥包装物回收等公共服务事项以委托购买方式转由农合联承担。
   
  二、发挥优势,整合资源,积极参与服务体系建设
   
  各地供销合作社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激励社有企业融入农合联,参与为农服务,充当服务龙头。
   
  一是参与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农资服务主渠道优势,整合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生产服务功能,促进涉农部门经营性服务职能转移和公共服务事项委托购买,建立健全以县级涉农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合作社联合社、农资公司等为主导,以合作社、庄稼医院等为基础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全省已建成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30家、庄稼医院915家,“智慧农资”覆盖2/3的县,许多地方还形成了“农合联综合化公用性服务体系+专业合作组织系列化专业性服务体系”经纬结合的特色产业服务体系。
   
  二是参与城乡商贸服务体系建设。发挥资本运作功能,扩大与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企业合作,建立健全以物流配送企业为龙头,县城超市、乡镇商贸综合体、村消费合作社组成的城乡商贸服务体系。目前,全省已建成乡镇综合体881家、村综合服务社(消费合作社)7200多家,实现日用品、农产品通达到乡乡村村,数十项公共服务和家政服务延伸到村。创新农产品流通业态,加快发展电子商务、中央厨房、社区菜店等模式,构建农产品配送服务体系。探索以文化为先导、体验为基础的“品牌引领+连锁专营”农产品销售方式,涌现了如“丽水山耕+丽水绿盒”等一批典型。
   
  三是参与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协助农信机构做好农合联会员信用等级评定、授信服务工作,农信机构对合作社和农户的普惠金融服务依托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城乡商贸服务体系延伸到村。引导供销系统举办的42家农信担保公司和其他主体举办的担保公司加入同级农合联,加强对农合联会员的担保服务。稳妥发展合作金融,引导有条件合作社组建资金互助会,落实与农信机构“账款分离”协作服务机制,103家资金互助会累计借款26.6亿元。
   
  三、牢记初心,借助平台,大力发展新型合作经济
   
  大力推进服务链、产业链主体、体系的合作化改造,积极与农民合作社、企业等农合联会员合股共建服务体系和涉农产业,实现“与农民合作、让农民共享”。
   
  一是推动主体合作化。按照“越是基层环节的主体越要用合作制来组建,越要坚持普遍持股、均衡持股原则”的要求,推进综合服务社、庄稼医院等经营服务实体的合作制改造和消费合作社发展,引导农户、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共同参股,打造服务供给者与服务接受者的利益共同体。
   
  二是推动体系合作化。按照让农民合作社共享全产业链利益的要求,积极构建服务链、产业链不同环节上主体之间的合作联结机制,努力形成“层层向上参股”利益共享机制、“层层向下参股”经营指导机制和“按交易额返利”分配机制,打造全链条各环节上主体纵向合作、一体经营的利益共同体。
   
  三是推动投资合作化。发挥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众筹引领、合作投资的平台作用,引导农合联会员参股投资效益较好较稳的项目,使农合联成为发展新型合作经济、促进农民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民群众共建共享的有效载体。全省农合联目前已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67个,总投资120亿元。
   
  通过融入“三位一体”农合联建设,供销合作社不仅拓展了发展空间、改善了发展条件、增强了发展动力,而且找到了发展合作经济之门、登上了强化为农服务之台、踏上了回归农民怀抱之路。下一步,浙江省社将认真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扎实做好农合联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为构建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组织体系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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