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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社的前世今生(六)

    商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资产质量改善

    通过确立农信社的法人地位和上一轮花钱买机构的深化改革,农信社从资不抵债面临破产到如今成功上市,基本实现了商业可持续发展。

    从历史比较看,十年来,从最初的17家农商行发展到现有1262家,已成为农村金融机构的主体部分,总资产也实现成倍增长。但与同业比较,农信社的竞争力还亟待提高。2017年末,农信社4.2%的不良贷款率远高于商业银行1.74%的平均不良贷款率;而农信社11.7%的资本充足率远低于商业银行13.65%的资本充足率,还有部分农信社(小口径)不良率高和资本充足率低。

    农信社的市场定位和服务“三农”的原则

    农信社建立之初,在合作化的原则下,其发展定位自然是来源于农民并服务于农民。当初的主要任务就是实现农户的资金互助,以有效解决农户小而分散的生产融资困难。

    从性质上看,合作金融是以成员服务为主要目标,追求和拥有利润不是合作银行的最终目标,只是积累资本、吸收存款、投资和创新的手段;同时,为实现其成员的社会目标,也需要利润。换言之,为成员做好服务和获得必要利润是合作金融的“双重底线”。

    然而,农信社从形式上的合作金融演变为完全意义上的商业性金融,以盈利为目的成为农信社的发展目标。而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如何持续提供小额信贷和基本金融服务,以服务于“三农”就成为了问题的关键所在。

    农信社服务“三农”从一定程度上说,在上一轮改革前,更多的是有心无力;而改革后,却更多的是有力无心。目前,出现了机构做大、管理权上收、离农脱农明显的问题,服务“三农”的定位日渐弱化。

    进一步深化农信社改革的几点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长期扎根农村的服务“三农”主力军,农村信用社肩负着乡村振兴的历史重任,担任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使命。

    历史重任:坚持盈利性和支农性结合

    为大力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担当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信社,更要注重盈利性和支农性的结合,通过两者的有机统一和良性循环,促进农信社增强农村金融服务功能和商业化可持续的共赢发展,使农村金融服务得到改善和深化。

    市场定位:坚持县域法人和增强省联社集团式的服务职能

    在商业化、数字化、虚拟化的今天,获得客户就等于赢得市场,而且金融的本质不是工具而是服务。农村金融市场不仅客户数量大而且层次多。为贴近基层、贴近“三农”,农村信用社应保持县域法人长期稳定。

    同时,省联社改革要遵循因地制宜和分类指导的准则,淡化行政管理,搭建中后台服务平台,增强集团式服务功能,为辖内农村信用社提供战略规划、产品研发、资金清算、信息系统建设、人力资源优化等系统性的服务业务。

    金融基础设施的完善: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社会的管理职责相结合

    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社会的管理职能是相辅相成的。不能一味地强调企业的社会职责,而忽视了社会的管理职责。在农村地区,要加强信用环境、支付环境、法制环境等基础设施的改善,以降低农村信用社支农支小的信贷成本。

    差别监管:增强对农村金融机构监管的针对性和容忍度

    中国的“二元”经济特征尚未消除,城乡金融环境和基础存在较大差异,金融监管部门应制定城乡间差异化的监管政策。要针对不同农村金融机构实行差异化的监管,要针对支农支小比例高的农村金融机构适度提高涉农不良贷款率的容忍度,要建立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实现“机构消亡而金融服务不消失”的重大转变,以促进农村金融市场有序健康的发展。

    政策扶持有效性:多方考核与政策激励相结合

    多部门的考核政策应有所协调和合并,避免同一种业务采用不同的考核标准,也避免不同部门的监管或考核体系里有类型相似、目的相同的监管要求,出现重复考核。

    同时,要继续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支持,特别要增加其资本补充和不良资产化解的相关政策。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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