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发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本报讯(记者 安明霞) 9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式发布《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通知说,根据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部署,为进一步加强职业资格设置实施的监管和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制定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经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公布。记者注意到,此次目录清单里已经将茶叶加工工去掉,仅保留了评茶员和茶艺师。
从2014年6月至2016年11月底,国务院过去设置的618项职业资格分七批陆续取消了部分,从此次清单公布的情况来看,仅保留了140项。《茶周刊》注意到,本次目录清单共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两大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评茶员和茶艺师均属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资格类别为水平评价类,列属酒、饮料及精制茶制造人员大项,明确评茶员的发证部门为供销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而茶艺师列属餐饮服务人员大项,明确发证部门为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通知特别强调,国家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目录接受社会监督,保持相对稳定,实行动态调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严禁在目录之外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坚决防止已取消的职业资格“死灰复燃”,对违法违规设置实施的职业资格事项,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不可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对资格资质持有人因不具备应有职业水平导致重大过失的,负责许可认定的单位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 |
![]() |
![]() |
![]() |
![]() |
![]() |
![]() |
![]() |
感动 | 同情 | 无聊 | 愤怒 | 搞笑 | 难过 | 高兴 | 路过 |
- 上一篇:进一步打造安化黑茶公共品牌
- 下一篇:深化茶旅融合 开启品牌之路
相关文章
-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