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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仓经验” 历久弥新

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寻找供销宝藏

抚触历史温度 守护精神家园

“新仓经验” 历久弥新

3号宝藏:新仓经验

宝藏档案

  1954年10月,浙江省供销合作社根据农村互助合作化发展的新情况,决定组织一个工作组到平湖县(今平湖市)进行供销合作社与农业生产合作社订立结合合同的试点工作。11月,时任浙江供销合作社供应处科长的张德喜和两名同事来到平湖县新仓乡开展试点。之后,张德喜执笔写了一份题为《平湖县新仓乡订立结合合同的经验》的总结材料,并对订立结合合同的意义做了清晰的说明。1956年1月,为了指导各地办合作社,推动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毛泽东主席亲自编辑的《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出版,其中选用了张德喜的总结材料。而且,毛主席将此文标题修改为《供销合作社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应当订立结合合同》,还加了“本书编者按”——“本书谈这个问题的只有这一篇,值得普遍推荐,文章写得不坏。供销合作社和农业生产合作社订立结合合同一事,应当普遍推行。”这一批示使新仓供销合作社一时间名噪天下,成为平湖、浙江乃至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的一面旗帜,并被后人称之为“新仓经验”,传承至今。


结合合同不是一张纸而是一颗懂农民的心

新仓经验故事讲述人

张德喜 “结合合同”试点工作组成员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原供应处科长

  1953年春,全国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任务。为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党中央号召农民组织起来,走合作化的道路,从1953年起,浙江各地都搞起了农业生产合作社。新仓乡只用了一年时间就建立起了24个生产合作社和3个常年互助组。成立于1950年6月20日的新仓供销合作社,是当时平湖县的第一个基层供销社,供销合作事业开展得比较早。因此,在当时物资严重短缺的情况下,为了扶持和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新仓供销社在全国供销社系统首开先河,与农业生产合作社开始订立将农资供应和农产品收购结合起来的结合合同。

  但一开始这种结合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农业生产合作社与供销社签订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购买紧缺商品,而当供销社要求生产合作社在合同中写入交付农副产品的数量时,他们却要求数量越少越好,生产积极性并不高。正是在这种背景下,1954年10月,浙江省供销合作社根据农村互助合作化发展的新情况,决定组织一个工作组到平湖进行供销合作社与农业生产合作社订立结合合同的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从1954年11月持续到1955年初,花了两个月左右时间。

  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我们一行3人进驻新仓乡时,当地下了场南方少见的大雪,虽然这对我们的蹲点工作带来不便,但我们却连连叫好。因为,这场大雪把生产合作社的社员们都堵在家里出不了门,这正是开展调查和宣传教育工作的好时机。于是,新仓乡政府出面召开大会进行动员和布置后,我们工作组3人和新仓供销社职工一起冒着风雪严寒深入各村进行宣传教育,一方面帮助生产合作社干部和社员提高对结合合同的认识,另一方面,也在这个过程中掌握农业生产合作社在一年的生产过程中需要购买哪些生产资料,可以交售哪些品种、多少数量的农副产品,避免合同的盲目性。我们帮助生产合作社制定了来年的生产计划,在这个基础上又逐个与他们签订了结合合同。

  通过开展这些细致的工作后,农民原来不明白的地方明白了,要解决的问题也解决了,结合合同后来的执行情况越来越好。在不断完善合同的基础上,从光明农业生产合作社起,新仓供销社与全乡24个农业生产合作社、3个常年互助组,签订了27份季节性的结合合同,总计供应生产资料27种,推销农副产品9种,价值198845元。光明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社员马阿顺,原来养2头猪,因为经济困难,饲料供不上,养到70斤重就要卖掉。之前供销社因为他的猪不合重量不收,他只能卖给私商,一担压价20元。后来他和供销社订了结合合同,养了一个月,两头猪重205斤,除去各种成本,比卖给私商多得27.6元。

  试点工作结束后,我执笔写了一份题为《平湖县新仓乡订立结合合同的经验》的总结材料,对这项工作的意义作了说明:一是通过合同指导生产,把分散的小农经济,逐步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二是通过结合合同,供销社供应农民生产资料,农民将国家需要的工业原料和出口物资卖给国家,使工农业产品通过供销社这个纽带直接交流;三是可以比较及时和有保证地供应农民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并且推销农业和副业产品;四是由于供销社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建立了固定的经济联系,因而密切了供销社和群众的关系。

  1955年3月,浙江省委农村工作部主办的《农村工作通讯》刊登了这篇试点工作经验材料,向全省作了介绍。1956年1月,为了指导各地办合作社,推进农业合作社运动的发展,毛泽东主席亲自编辑的《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出版,选用了176个典型材料,其中浙江省供销社的这篇经验材料也被选用。没想到的是,毛主席对这篇稿件做了亲自修改并写了按语。

  得知毛主席对新仓的做法表示肯定,新仓供销社的干部职工受到莫大的鼓舞,干劲更足了,农民也对供销社变得更加信任和支持,农业支援工业的意愿更加强烈了。1958时,新仓供销社在结合合同开展良好的基础上,还带领农民开始养蚕,开拓了新的农副产品生产。


链接:

“新仓经验”的 独特意义

  1955年,农业生产合作社迅速发展,很快就出现了“农村社会主义高潮”。但与此同时,包括浙江在内的全国各地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合作社冒进现象,一些地方在统购统销中搞强迫命令,还有一些合作社不顾客观条件,不听群众意见,盲目制定合同,账目混乱,这些情况的出现甚至在部分地区引发了农民与合作社、与政府的对立情绪。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新仓供销社在订立结合合同过程中形成的细致的群众路线工作方法、实事求是的工作思路才突显出其独特意义。“新仓经验”相较于同期合作化运动中出现的冒进现象,更科学地把握了农村合作化推进的规律,从当地实际和农民意愿出发开展工作,成为合作经济史上的重要经验。


传承:

从“新仓经验”到“三位一体”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农村改革,推倒了“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体制,实行了以包产、包干到户为主要形态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作为农村社会、农业生产最基础的细胞——农民家庭焕发出活力,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如火山喷发般地高涨。从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农村经济开始由传统经济向现代经济转变,从自给半自给的自然经济向较大规模的商品经济转变,新的问题也接踵而至,那就是千家万户的小规模生产无法与国内外大市场对接的经营体制的问题。这一问题在商品经济发展较早的浙江省更为突出。如何找到新时期供销合作社与农民新的“结合点”,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破解“三农”发展难题,成为摆在供销合作社人面前的新命题 。

  2006年初,中央一号文件刚刚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就在当年1月8日的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宏伟构想。

  2006年10月24日,习近平到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调研后,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要使农业从根本上改变弱质产业状况、农民改变增收难的情况,就必须把合作制的理论与活生生的实践有机结合起来,从整体上提高农民的生产组织化、流通组织化和加工组织化程度。特别是顺应农业产业化、农村现代化、农民生活奔小康的发展趋势,更应积极探索促进农村合作经济事业发展的新路子。要坚持合作原则,大力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中的龙头带动作用。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此后,浙江省供销合作社系统上下同心,按照习近平同志的要求,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模式的变化,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发展“新仓经验”,开展了丰富而卓有成效的“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经济探索实践。

  “三位一体”建设与“新仓经验”的异曲同工之处就在于,其最核心的内容还是解决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建立什么样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什么样的模式带动农民合作致富的问题。上个世纪50年代我国所推行的大规模农村合作化,实际是把“合作化”混同于“集体化”,照搬苏联模式,更进一步追求“一大二公”,很快就丧失了合作制的应有内涵,也使“新仓经验”之中原本鲜活的合作化实践没有更好地发挥作用。新时期的“三位一体”实践则真正还原了多种合作形式在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方面的作用。从历史的发展角度看,以“新仓经验”为代表的50年代农业合作化实践也是这个探索过程中的重要一环。


实践:

平湖市供销合作社:建设“三位一体”农合联  “产乡融合”助力乡村振兴

  平湖市自2015年起承担浙江省“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试点以来,认真贯彻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浙江省供销合作社的决策部署,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创新发展“新仓经验”,在完善农合联体制机制、推进农合联实体化运作、搭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体系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走出了一条具有平湖特色的“三农”服务新路子。平湖市“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成果荣获了第四届浙江省公共管理创新案例十佳创新奖。

  为构建“三位一体”为农服务架构,平湖市供销合作社在全省率先实现市、镇两级“三位一体”农合联全覆盖,不断增强“联农户、联市场、联政府”的为农服务功能,吸收各类涉农服务单位、农业生产经营主体478个,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组建、农民合作基金设立、农产品品牌创建、专业合作社建设、资金互助会建设五大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形成了市镇村三级横向统筹、纵向联动的大格局。

  在市级层面,为农服务组织全面提升。完成了市农合联“一处四部”与市供销合作社“一办四科”有机融合,完成了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服务职能、农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信用担保)、惠农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种子经营)、农产品品牌建设、农机推广站(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互助保险共六大职能转接工作并有效运转。建成嘉兴首家集政策咨询、合作社事务、品牌管理等六大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市级一站式为农服务窗口,共接待来访办事农户3600多人次。在全省率先开展专业合作社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已为10家合作社提供了代理服务。

  在镇级层面,为农服务组织日益健全。采用社镇联建、社社联建等方式组建完成镇级为农综合服务中心3家,有效整合了供销合作社和镇(街道)的为农服务资源,集庄稼医院、农产品检测、农业项目服务等20多项服务功能。制订了各镇农合联发展计划,按照一镇一特色、一镇一品的要求,积极推进镇级农合联实体化运作。

  在村级层面,实现了为农服务主体全面覆盖。按照“辐射半径3公里,步行20分钟以内”的要求,建立村级综合服务社,形成全覆盖、专业化的“小微”服务节点,将农业社会化服务辐射到农村千家万户。

  近年来,平湖市供销合作社不断加强农业生产模式和组织模式创新,推动“三位一体”向纵深方向发展,初步形成了服务生产、供销、信用的全方位、立体式为农服务体系。

  统分结合,创新生产合作体系。市社积极构建“合作社+企业+农户”的利益共同体,全市共有专业合作社527家,联结带动农户3.16万户。以特色产业、服务内容为纽带,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建设,目前全市已组建涉及粮油、蘑菇、芦笋等专业合作社联合社8家,吸收专业合作社48家,带动农户2800多户,实现了资源整合,提高了农业产业的组织化程度,增强了市场竞争能力。

  产销互动,创新供销合作网络。市社加大农业接轨上海市场力度,全市约六成农产品供应上海,供沪农产品销售额超12亿元。大力发展“互联网+”,构建线上线下一体、仓储物流协同、田间餐桌直通的现代供销模式。线上,与杭州安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农产品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合作协议,合作内容包括“三个中心”一体化建设、打响“金平湖”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开展农产品电商化改造、 打造农业电商示范镇(村)、组建农业电商协会五大方面。线下,全面铺开社区农产品生鲜销售网点。目前全市投入运营的“餐餐乐”生鲜便利店共8家,预计年底可达10家,全面覆盖了主城区各主要生活区域。

  社员互助,创新信用合作模式。市社规范管理全省首批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新当湖农村资金互助社,开业以来实现零坏账,累计放贷2.05亿元,惠及会员238个;2018年上半年累计发放贷款2546万元。已建农村资金互助会6家,资金互助会基本实现全覆盖。截至目前,资金互助会累计发放担保186笔,担保金额2761万元。2018年以来资金互助会发放担保50笔,担保金额716万元。与平湖农商银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协议明确了信用评定、产品推广使用合作、为农服务中心合作等十大合作内容,2017年累计发放涉农贷款138.68亿元。积极做好涉农企业金融担保服务,职能转接后涉农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业务22笔,金额达3959万元。

  当前,平湖市供销合作社坚持把推动“产乡融合”作为创新发展“新仓经验”的着力方向,正引入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组织方式,推动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在更高层次上的融合互动,更好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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