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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闲置国有资产优先用于基层社建设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印发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各镇要在扶持基层社发展、财政政策、税收政策、金融及产业政策、土地政策和产权政策等方面给予供销合作社更多支持。尤其在资金支持方面,《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部署。

  《实施方案》要求,要将各镇闲置国有资产优先用于支持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恢复建设工作,并将产权移交供销合作社所有。除此之外,还为每一个基层社每年核定5万元工作经费。在按1:1的比例匹配市级综合改革专项资金的同时,区财政每年另安排年度预算50万元作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集中用于扶持农村牧区电商运营中心、公益性农畜产品交易市场、基层社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等综合改革项目建设。

  《实施方案》确定了未来几年东胜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为农牧服务中心建设及农畜产品市场、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网络建设等目标任务。

  《实施方案》的出台,为东胜区供销合作社发展提供了政策遵循和根本保障,为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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