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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西宁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5月9日,从青海省西宁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自2015年底西宁启动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以来,为进一步推进该项工作,根据《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西宁市实际,市城管局制定了《西宁市2018年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为了稳步推进西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该市城管局牵头,组建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办公室,与西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主要职责为负责督导、协调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处理分类工作的方案拟定、组织计划、宣传发动并制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统一规划等。

  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方面,西宁市各区优先在党政军机关及家属区,品牌素质较好、软硬件条件相对成熟的小区,选择数量不少于3个且总户数不低于2000户的范围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各园区选择数量不少于2个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同时,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学校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单位、学校作为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标准要求,配足生活垃圾分类容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为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财政保障体系,西宁市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将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人员配置、宣传、考核、补贴及奖惩等工作计划,并预算相应经费,由市、区、园区财政部门对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统筹安排,按需保障,同时建立长效机制。

  分析西宁市近年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情况,借鉴其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先进经验,西宁市政府出台了《西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用以指导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此外,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的小区每个街道配备5名、社区配备3名生活垃圾分类督导人员,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及现场指导。试点小区物业对本小区每个生活垃圾分类点配置1名现场工作人员(无物业小区由小区所属社区负责配备),逐步培养居民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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