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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社:扎实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今年来,湖北省咸宁市供销合作社牢牢把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机遇,结合自身实际,扎实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发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生态防治的公益性作用,为乡村生态振兴构筑生态宜居基础。2018年一季度,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实现再生资源回收额1.72亿元,同比增长87.98%。

  围绕湖北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打造湖北“四园一网”的战略规划,咸宁市社加强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管理,指导赤壁金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通城县社再生物资回收中心、崇阳县兴盛废旧回收利用中心等发展成为区域性再生资源行业的龙头企业。

  建设交易市场成为咸宁市社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有力措施,投资700余万元,建成占地35亩的通城县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产业园;协调好咸安区社占地30亩、赤壁市社占地40亩的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和交易市场建设,做好咸安区100亩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建设规划。

  以全市新农村建设点为示范,以村级综合服务社为立足点,咸宁市社建成村级再生资源回收点510个,咸安区、赤壁市、通城县60%的行政村和乡镇建立回收站点。同时,加快嘉鱼县、崇阳县和通山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站点建设,构建县、乡、村三级回收平台,推进“再生资源+互联网”建设,开展经营性服务和公益性服务。

  咸宁市社加大规范行业管理力度,对全市系统内建设的废旧回收点进行全面排查登记,摸清经营现状,督促办齐各种证照,整改乱搭乱建收购摊点行为,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标识、统一价格指导、统一规范经营“五统一”的管理要求,对连锁经营网点进行规范化建设,严厉打击收购点从事销赃、窝赃、收赃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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