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出台全国首个新型职业农民公共服务规定
作者:张华 张守杰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9日
10月1日起,《青岛市新型职业农民公共服务规定》将开始实施。这是落实《青岛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也是全国首个针对新型职业机构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该规定共20条,有效期5年。规定分为总则、主体条件、公共服务监管、田间学校规定、附则。规定明确:公益一二类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的承接主体设立的农民田间学校、青岛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示范基地参与公共服务的方式和条件;明确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培训,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及时公开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政府购买服务等信息。
据悉,申报青岛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示范基地的承接主体,须具备开展观摩实训、顶岗实习、创业孵化的师资队伍和配套制度;具备现场教学、所需培训场地、教学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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