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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尾市政府要求:供销社精准施策 发挥“四个作用”

  8月7日,广东省汕尾市政府召开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推进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有关精神,研究部署推进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据悉,今年1—6月份,汕尾供销合作社系统实现经营总额5.81亿元,同比增长1%。其中商品总购进2.70亿元,同比增长0.3%;总销售3.07亿元,同比增长1.5%。

  汕尾副市长林军要求,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加快推进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准确定位、精准施策,把握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方向和重点。他提出,供销合作社要坚持为农服务的根本宗旨,在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在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中发挥“主渠道”作用,在品牌打造中发挥“大平台”作用,在发展农村金融合作中发挥“探路者”作用。要把握改革重点和难点,因地制宜地推进各项工作。要坚持总体目标与年度目标任务相结合的基本原则,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确保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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