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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下身子抓落实推进改革进程

   2014年以来,云南红河州供销合作社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和云南省、红河州党委、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要求,始终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定不移推进全州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在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方面,积极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在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改造方面,分类指导推进基层社提升功能、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支持基层社项目建设;在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方面,积极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打造县域范围内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

  一、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举措

  强化督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文件精神。州供销合作社每年组织州、县(市)供销合作社主任参加省社组织的读书班和业务培训班学习,以及每年州社举办读书班、开展业务培训、召开座谈会、专题会议、现场会议等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农村综合改革座谈会上的讲话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发〔2015〕11号、云发〔2015〕32号、红发〔2014〕41号、红发〔2016〕11号等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振信心、推动改革。同时把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内容列入供销合作社系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州供销合作社组成3个督查调研工作小组,由州社领导带队、业务科室负责人参与分赴13个县(市),对各县(市)供销合作社深化综合改革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和逐项督查,切实抓好供销综合改革工作落实。

  分类指导,深化综合改革重点工作有效推进。一是继续推进乡村流通工程建设,加快建设农村流通体系。抓好红河州农产品信息网站建设,提高信息服务质量和交易促成总量;抓好农资连锁经营网络建设,提高农资服务水平;抓好农村日用消费品网络终端建设,服务农民生产生活;抓好农产品经纪人培训工作,提升农村发展经济带动能力;抓好农村商品交易市场改造和建设工作,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二是结合实际,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指导农民合作社加强品牌建设,加快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特色合作社,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三是加强基层社建设,提升基层服务功能。采取各种形式恢复基层供销合作社,支持和鼓励基层社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支持和鼓励基层社招商引资、盘活资产。四是积极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体系。按照社企分开的原则,理顺社企关系,在州、县、市社建立社有资产管理机构和社有资产管理中心(公司),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托社有企业构建为农服务经营体系,提高经营服务能力;明晰企业产权,完善经营机制,支持社有企业转型升级。

  二、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成效

  全州供销合作社系统体制机制深入创新、发展活力不断增强、改革成效逐步显现、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能力有效提升,呈现出经营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三农”水平明显提升、自身实力显著增强、社会形象明显改善的可喜局面。到2016年底,全州供销合作社系统实现经营总额142.5亿元,销售总额达到111.5亿元、农副产品购进总额达到34.3亿元;实现利润总额8817.3万元,资产总额达到22.6亿元,所有者权益达到16亿元。

  为农服务的社有企业框架基本形成。社有企业是供销合作社实现为农服务的主要抓手,也是红河供销合作社的短板。对此,州供销合作社实施综合改革以来,始终坚持“抓社有企业发展强社”的理念,在推进传统企业农资、土产、日杂公司改革发展的基础上,相继组建成立了社有资产运营管理、电子商务、农产品销售等一批新企业,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和生活服务保障;各县(市)供销合作社结合当地实际,联合民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共同创办相互持股、社有资产相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社有企业。截至目前,全州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全资、控股、参股的社有企业33户,资产总额达到12.17亿元,供销合作社服务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升。目前,供销合作社引领发展的65个农民合作社开展了电子商务销售业务,全州供销合作社系统新成立了4个电子商务公司、搭建了2个电商平台,2016年完成电商销售收入5654万元。

  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基础全面夯实巩固。一是通过对经营业务和为农服务工作开展较好的基层社进行功能改造提升,对没有基层社的空白乡镇采取依托自愿接受供销合作社指导和服务的农民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承担职能的形式重建,全州近年来新发展基层供销合作社15个,总数达到130个,覆盖了所有乡镇,巩固了基层一线阵地。截至2016年底,13个县(市)供销合作社参股、控股、全资的47个基层供销合作社资产总额达到2.2亿元。二是通过创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公共管理合作社、城镇消费合作社,进一步壮大了供销合作社的基层组织。全州农民合作社已发展4198个,入社及服务农户达50多万户,累计助农增收186.7亿元。围绕北部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指导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637个、联合社12个。围绕加快南部山区综合开发和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累计在贫困地区发展各类农民合作社735个、联合社11个。三是通过建设基层服务网点,加快农村流通网络体系建设。目前全州已初步建成农资、日用消费品物流配送中心33个、乡村便民超市1421个、乡村集贸市场25个、综合服务社1666个、协会183个,拥有各类网点5336个,一个以县级社为核心,以基层社为基础,以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协会等各类为农服务组织互为补充的农村流通网络体系基本形成。

  上下贯通的行业治理机制实现新突破。一是按照合作制的理念,逐步在县级恢复建立“三会制度”,进一步完善联合社治理结构,理顺行业组织体系。目前,州级核定了监事会领导职数1名。二是设立社有资产管理机构,加强社企关系治理,实现社企分开。州级社和8个县级社成立了社有资产运营管理公司,其余5个县级社以内设机构形式成立了社有资产管理中心,负责对本级社有资产的运作和管理行使法人权利,全州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逐步实现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创新了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实现途径。同时,在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金融机构的积极支持帮助下,全系统化解银行历史债务1.5亿元,并逐步解决了长期拖欠的社保、医保费和部分分流职工安置费用,各种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处理。

  供销合作社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按照合作经济组织的特点,州、县(市)供销合作社积极探索建立适应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要求的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方法。目前,州、县(市)社机关根据中央及省、州的文件规定,积极探索下派在职干部到社有企业兼职,部分机关干部逐渐锻炼成长为懂经营、会管理的专业人才。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培训机制,加强对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每年培训系统干部职工近千人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从严治党贯穿于综合改革的全过程,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州、县(市)社机关干部深入到基层和企业抓落实。

  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通过在全系统实施项目兴社和项目强社战略,有效盘活了供销合作社存量资产,拓宽了经营服务领域,延伸了经营服务网络终端、夯实了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石屏县牛街供销合作社引进社会资本120万元,将闲置多年的土地房产改建为综合超市;建水县青龙供销合作社引入社会资本700万元,将已成危房的化肥农药门市拆除,改建成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的建水喜利多购物中心;建水县曲江镇供销合作社与浙江商会客商合作投资860万元,将占地面积2080平方米的闲置老化肥仓库改建成营业面积4000多平方米、经营品种达3600多种的尚购购物广场。这些购物广场的建成,一方面优化了乡村购物环境,方便了居民生产生活,刺激了城乡消费需求。另一方面盘活了供销存量资产,增加了供销合作社经济效益,提升供销合作社社会形象。

  三、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几点体会

  一是认真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在农村综合改革座谈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及省、州党委政府的文件精神,是推进全州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重要政治保证。二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支持配合,是推进全州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前提条件。三是积极开展联合合作和始终坚持利益共享,是推进全州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主要手段。四是坚持典型示范和鼓励探索创新,是推进全州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必由之路。五是坚持实施人才兴社战略,切实加强供销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持续提供智力支持,是推进全州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根本保障。

  (作者单位:云南省红河州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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