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湖南举办培训班深化综合改革
山东:加快推进成功经验落地 本报讯 5月24日-26日,山东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题研讨培训班在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土地托管培训基地——高密市委党校成功举办。全省54个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参加了培训。 培训主要就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等进行了专题辅导。临邑县、宁阳县、邹平县、山亭区就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了典型发言。培训班还组织观摩了高密市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的现场,并到高密市党性教育基地重温了入党誓词。 学员普遍认为,培训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政策性、理论性、实践性强,更富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加深了大家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大意义的理解,提高了思想认识,激发了工作热情。并表示形成了共识: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的领导;要配好配强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要推动相关部门形成合力;要加强对供销合作社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扶持。 此次培训让学员们意识到,要结合当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明确供销合作社功能定位,因地制宜发挥好供销合作社作用,加快推进土地托管、村社共建等成功经验的落地,切实把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抓紧抓实抓好,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鲁文)
湖南:始终将改革发展置于优先位置
本报讯 5月26日-27日,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题培训班在长沙举行,全省80多个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主任参加。
湖南省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曾震亚在开班仪式上要求,要精准传达宣传中发﹝2015﹞11号文件和2016年省委3号文件精神,争取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一把手”的真正重视和支持。要精准宣传文件精神,重树供销合作人的信心、重塑供销合作社的形象、讲好供销合作社的故事。要按照“要有全局意识、看齐意识”的总体要求和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格局,成立领导机构和出台文件,市(州)在6月底前出台《实施意见》,8月前出台《实施方案》;县(市、区)在9月底前出台《实施意见》,11月前出台《实施方案》。要按照“求同存异,合作共赢”的总体方法准确定位,敢于协调、善于协调部门关系。要讲究处理遗留问题的方法,正确面对,谨慎处理,把握改革发展与处理遗留问题的关系,始终将改革发展置于优先位置。
培训班分别就中发﹝2015﹞11号文件、省委3号文件作了解读或专题讲座、经验交流;临武县社、慈利县社介绍了经验。学员们就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破解综合改革的难题、解决处理遗留问题、省里的《实施方案》修订等热烈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
(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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