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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温暖与健康同行

电取暖产品挥发物释放情况研讨会召开

  12月24日,由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主办,《轻工标准与质量》杂志、《家电科技》期刊承办的“让温暖更健康——电取暖产品挥发物释放情况”研讨会,暨科技家Club标准质量论坛在北京举行。与会专家学者和来自格力、奥克斯、华源恒科、有铭电器、烽煊等企业产品负责人就规范释放有毒气体相关标准,普及电取暖产品挥发物相关知识,引导消费者合理选购,正确使用电取暖产品等论题进行了探讨。

  随着冬季取暖季的到来,各种电取暖产品开始进入销售高峰期。消费者在挑选取暖产品时,往往只关注加热性能和电器安全,而忽视了产品加热后可能向室内释放的有毒有害气体,导致家中污染物浓度增加,进而危害使用者健康。

  目前市场上的电取暖产品种类繁多,主要包括对流式加热器、风扇式加热器、充液式加热器、辐射式加热器等室内加热器,以及空调器、热泵加热器、浴霸、电热毯、电热水袋等。由于不同种类电取暖产品的热传导方式不同,其自身在一定时间内产生的气体挥发物质量存在较大差异。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主要来自加热元件、内部结构件和外壳的材质,以及加工工艺等。由于材质和工艺不同,有些部件在受热时,尤其是首次使用时会释放出多种有害气体,比如甲醛、苯、甲苯、TVOC等,且释放量很高,以至于有些产品的有害气体释放量会使室内污染物浓度超过GB/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值。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副总工程师、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检测所所长鲁建国指出,2014年国家标准化改革工作确定了对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进行精简整合的方针,2015年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了强制性标准的精简整合工作,最终确定家电行业现行11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3项强制性行业标准,整合为涵盖电器安全、健康安全和节能环保等三个方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目前,标准制定工作已经启动,预计2020年上半年完成起草工作。其中《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通则 健康安全》对在产品设计、制造、销售、使用、废弃等全生命周期,可能对使用者产生的各种健康危害(物理的、化学的)提出具体要求和试验方法。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王莲分析了室内重要污染物的种类、VOCs排放来源及危害,详细介绍了国内现有室内空气污染物的相关限值标准及检测方法,并对室内污染的治理提出了解决思路。比如,利用空气净化技术控制室内空气污染是改善室内空气质量的有效手段,电暖器行业可应用催化氧化技术对电器产品产生的VOCs进行净化。

  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主任李鹏表示,电器行业中由于缺乏相关检测标准,无法对电器产品产生的有害气体进行评价。因此,家用电器行业急需此类标准的制定,以健全标准体系,保护消费者健康安全、促进家电行业高质量发展。《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挥发性有机物(TVOC)限值要求及测试方法》行业标准的制定将弥补国内外相关标准的空白,促进产品加工工艺的革新及新材料应用,引导企业设计开发和消费者健康使用,为市场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和依据。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室内质量分析测试中心主检工程师焦晓兰,对常见室内电取暖产品及主要品类的室内加热器加热原理和使用条件进行了说明,介绍了家用电器挥发性有机物(TVOC)释放质量测试方法,分析了不同种类的电加热产品挥发物实验数据。结果表明不同制热方式产品的挥发物质量存在极大差异,其中甲醛和TVOC释放量较大,消费者在挑选和使用电取暖产品时应注意产品适用面积、使用场所及使用的人员。

  据了解,电取暖产品在首次使用时,随着使用时间的增加,挥发物质量会逐渐上升。但是当电暖器运行约24h后,挥发物质量明显减小。因此建议消费者在初次使用电取暖产品时,应注意开窗通风或者使用净化设备,人员尽量不要在产品周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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