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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意义重大深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近日公布。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本目的是重塑新型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促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这意味着,当前在我国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既有现实而深刻的时代背景,又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第一,城乡融合发展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内在要求。从农业转移人口看,一部分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和农村流动,是我国现阶段乃至相当长历史时期都会存在的现象。现在有2亿多农民工和其他人员在城镇常住,应该尽量把他们稳定下来。否则不仅潜在消费需求难以释放、城乡双重占地问题很难解决,还会带来大量社会矛盾风险。对已经在城镇就业但就业不稳定、难以适应城镇要求或不愿落户的人口,要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使他们在经济周期扩张、城镇对简单劳动需求扩大时,可以在城市就业,而在经济周期收缩、城镇对劳动力需求减少时可以有序回流农村。从农民看,即使城镇化率达到70%,也还有4亿左右的人口生活在农村。我们党一直把依靠农民、为亿万农民谋幸福作为重要使命,要牢记亿万农民对革命、建设、改革作出的巨大贡献,把乡村建设好,让亿万农民有更多获得感,同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小康社会。

  第二,城乡融合发展是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然选择。从城乡关系层面看,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要求我们更加重视乡村。不少人认为,只要城镇化搞好了,大量农民进城了,“三农”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一定要认识到,城镇化是城乡协调发展的过程,不能以农业萎缩、乡村凋敝为代价,城镇和乡村是互促共进、共生共存的。目前,我国很多城市确实很华丽很繁荣,但不少乡村与欧洲、日本、美国等相比差距还很大。如果一边是越来越现代化的城市,一边却是越来越萧条的乡村,那也不能算是实现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第三,城乡融合发展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我国现代化同西方发达国家有很大不同,西方发达国家是一个“串联式”的发展过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顺序发展,发展到目前水平用了200多年时间;我们要后来居上,把“失去的二百年”找回来,决定了必然是一个“并联式”的过程,“四化”是叠加发展的。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没有农业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富强,没有农民安居乐业,国家现代化就不完整、不全面、不牢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大头重头在“三农”,必须向农村全面发展聚焦发力,推动农业农村农民与国家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基础在“三农”,必须让亿万农民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赶上来,让美丽乡村成为现代化强国的标志、美丽中国的底色。

  第四,城乡融合发展是拓展发展空间的强大动力。新的增长点在哪儿?我国城乡发展不协调的矛盾依然比较突出,但差距也是潜力。从农村看,农村住房条件普遍改善,很多地方盖起了小楼,但污水垃圾遍地,道路泥泞不堪,公共设施投资严重不足。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最大的潜力和后劲在农村。从城市看,高楼林立,大广场、宽马路气势恢宏,但设施老旧落后,城市管理不足,地下设施老化,棚户区、城中村大量存在,都需更新改造。总之,这些潜在的需求如果能激发出来并拉动供给,就会成为新的增长点,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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