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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再添“新动力”

  新年伊始,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加快完善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的意见》(简称《意见》),多次强调要主动与供销合作社等部门的“协同联动”,达到“共同推进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这对于矢志要成为“农村现代流通主导力量”的供销合作社人来说,无疑是利好消息:有可借助力量主动介入,将会助推农村流通现代化的建设进程。
 
  该《意见》对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内容作了界定——
 
  县级农村物流中心包括三种类型:一是公路货运站场;二是升级改造、拓展物流公共服务功能的公路客运站;三是交通运输企业统筹组织县域内运输服务的物流站点。
 
  乡镇运输服务站包括三种类型:一是新建具备集客运和物流服务功能的乡镇运输服务站;二是对既有若干类站场设施进行改造升级的乡镇运输服务站;三是交通运输企业统筹组织辖区内的农村物流服务的乡镇运输服务站。
 
  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包括两种类型:一是充分利用村相关公共设施资源,为乡村物资集散提供服务的场所;二是以小卖店、超市、村邮站为载体,开展日用生活消费品、农资以及快件接取送达服务的场所。
 
  应该说,这与供销合作社系统提出的建设县乡村三级流通网络体系具有很大的“相似度”和“重合度”,都是立足于本系统的流通资源和企业。这是该《意见》提出以“统筹利用多方资源”的途径和方法,完成“提高农村物流网络节点覆盖率,优化服务功能,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任务。这对供销合作社企业既有合作的机遇,也有合作中的竞争,而在“合作—竞争”中实现共赢是共同目标。
 
  该《意见》还提出了“创新农村物流运营模式,整合农产品供应链资源”的任务,要求“推广城乡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等先进模式,提高配送效率和运营管理集约化水平”;要“加强农村物流信息化建设,促进资源整合与合理配置,提高运营效率”;要“推广应用先进的物流装备,提高运输装载效率,增强专业化服务能力”;要“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健全服务标准规范,提升服务品质”等。该《意见》提出的五个方面十二条规定的任务,体现了政府主管部门对物流工作指导的专业性和全面性。对于供销合作社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而言,有许多值得学习借鉴和引进吸收的内容。
 
  当然,该《意见》为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其侧重点主要是对本部门当前重点工作提出指导。比如,《意见》是以“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为重点,进而提出“加快完善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的。从概念上说,“物流网络体系”已经包含了“节点”建设内容;该《意见》对“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的表述,包含了对“节点”建设的强调。作为附件,该《意见》提出了“2019-2020年全国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需求表”,对全国各省区“一般地区”和“贫困地区”提出了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的数量要求和质量规定。这是《意见》反映部门工作要求的体现。
 
  对于供销合作社系统而言,该《意见》有许多值得学习、借鉴、引进、吸收的内容和方面,提供了不少合作发展的政策性机遇;即使在某些有竞争的方面,也为供销合作社企业提供了激励前行的动力和学习的范本;更重要的是,它为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增添了新动力,供销合作社人没有理由不由衷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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