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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之望:承包地块“长久不变” 有利于提高土壤质量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吕之望表示,“保持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长久不变,对稳定土地长期投资、提高规模化经营水平,特别是对提高中国的土壤质量意义重大。”

  承包地块保持稳定有利于长期投入

  《意见》指出,“实行‘长久不变’,顺应了农民愿望,将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展现持久制度活力。”对此,吕之望表示,15亿多亩的农村承包地涉及近两亿农户,“从时间上看,全国范围的第二轮延包即将到期,我国有些地方到期时间比较早,最早的在2023年开始就要到期,高峰期集中在2026年到2028年,因此现在就要对承包权长久不变的规定作出更为明确的解释。”

  “2018年12月29日《土地承包法》通过了第二次修正,并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此次《意见》出台的法律背景。”吕之望说,“值得关注的是,在之前的理论和实践中还没有明确的地方在于,农村承包地块要不要变动,或者说,是否只有承包地块不变才算是承包权稳定的问题。此次《意见》明确了这一点,也就是,承包地也保持不变,要求土地延包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要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来包哪个地,还是哪个地。”

  “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关键,就是解决人地关系问题,更有效实现人地配置。”吕之望说,“如果延包的地块不是之前耕种的地块,发生了变化,比如重新划分承包地块,这虽然并不违背政策承诺的土地承包权永久不变原则,但是不利于土地长期投入。”

  有利于长期投入,有利于提高土壤质量

  11月28日上午,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对《意见》解读时强调,延包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具体如何操作将进行试点,大面积实行之前将出台指导意见。对此,吕之望表示,“我国土地承包制度总体方向是在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这有利于推进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进而激活主体、要素和市场。”

  吕之望认为,目前,延包在地块上和三十年期限上保持稳定,至少会有两方面的积极效果。他说,“第一,稳定承包权和承包地块,才能让经营者安心进行农业投资,尤其是回报期较长的投资,从而推进规模经营;第二,稳定承包权和承包地块,经营者基于长远利益,才会有积极性去持续保护和提升土壤质量,有积极性去实现化肥农药的减量,从而对生态环境恢复与保护起到长远的积极作用。”

  (摘自《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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