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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起中国将调整进出口关税

    本报讯 为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并报请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1月1日起,中国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

    2015年中国将对部分进口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其中,首次实施进口暂定税率和进一步降低税率的产品包括光通信用激光器、全自动铜丝焊接机等先进制造业所需的设备、零部件;电动汽车用电子控制制动器等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环保设备;乙烯、镍铁等国内生产所需的能源资源性产品;降脂原料药、夏威夷果、相机镜头等药品和日用消费品。同时,统筹考虑产业、技术发展和市场情况,对制冷压缩机、汽车收音机、喷墨印刷机等商品不再实施进口暂定税率,适当提高天然橡胶等商品的暂定税率水平。

    2015年继续对小麦等7种农产品和尿素等3种化肥的进口实施关税配额管理,并对尿素等3种化肥实施1%的暂定配额税率。并继续以暂定税率的形式对煤炭、原油、化肥、铁合金等产品征收出口关税。

    为适应科学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贸易结构优化,2015年对进出口税则中部分税目进行调整。调整后,2015年中国税则税目总数将由8277个增加到8285个。

(郭晓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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