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13项措施促内贸流通
作者:辛华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1日
本报讯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部署在当前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内贸流通,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吸纳就业、改善民生,进一步拉动经济增长。
《意见》提出,要规范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拓展网络消费领域,推进商务领域大数据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快推进电子发票应用。完善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管理。鼓励支付产品创新。加快发展物流配送。加强物流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社会化、组织化建设。允许符合标准的非机动快递车辆从事社区配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
《意见》指出要改善营商环境,一是减少行政审批,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最大限度取消和下放涉及内贸流通领域审批、备案等行政事项,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进一步推进工商用电同价。二是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着力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三是加大市场整治力度。集中开展重点商品、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惩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四是加快推进商务信用建设。建立和完善国内贸易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依法发布失信企业“黑名单”,推动建立健全覆盖线上网络和线下实体店消费的信用评价机制。
此外,《意见》还就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提出几项具体政策。鼓励超市、便利店、机场等相关场所依法依规发展便民餐点;加快生活性服务业营改增改革步伐,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促进生活服务业小微企业的发展;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取消刷卡手续费行业分类,进一步从总体上降低餐饮业刷卡手续费支出。
(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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