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酝酿对电商征税
作者:蒋欣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8日
本报讯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正密集调研,并专门成立课题组,研究对电子商务进行有效税收征管的政策方案。
目前我国多家电商企业逐步在华北、华东、西南、华南等区域推行电子发票,并有望于2015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建立与电子工商登记配套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
作为电商征税的抓手,电子发票的使用范围逐渐扩大。京东已经开出约2000万张电子发票,主要在华北、华东、西南地区推行使用,华南地区电子发票也将于今年8月上线。小米、易迅、东方购物、一号店等多家电商也纷纷上线使用电子发票。但目前电子发票只能在区域内使用,不可在全国范围内跨区域推广使用。
国家目前已开展电子发票及电子会计档案的综合试点,开具对公可报销的电子发票,并成功地以电子化方式报销入账。
京东集团副总裁蔡磊称:“相关部门需要根据试点情况修订相对应的会计法、发票管理办法、电子发票规程,然后就可全面推广可报销的电子发票。”
蔡磊介绍,由于许多C2C个体网店没有工商注册,无实体店经营,经营数据、收支电子化,分布区域广,给税务、工商等“实体化”“属地化”的监管部门工作带来巨大挑战。电子发票可以有效推动电商税收征管。
据业内人士粗略测算,C2C商家全年未缴税金数百亿元,且部分个人无照通过上网销售虚假商品,牟取暴利,在逃避税收的同时,扰乱了正常诚信的市场秩序。一旦电商征税,首先受到冲击的就是电商平台上的自营小店。
(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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