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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批复西部农民创业促进工程试点

   据国家发改委9月20日消息,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西部地区农民创业,扩大农民就业,发展县域经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银监会等10部门,批复同意贵州贞丰县、四川泸县等67县(市、区、旗)开展西部地区农民创业促进工程试点。67个试点县农业人口2704.8万人,占各县总人口的比重达到80.8%;农村劳动力1694万人,其中外出务工人员占52.5%,有较多潜在创业人员。

  11部门要求,西部地区农民创业促进工程要围绕以下主要任务开展工作。一要改善农民创业政策环境。清理、废止不合理的限制农民创业制度规定,简化农民创业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许可、审批和办证程序。二要构建农民创业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体系。加快健全服务机构,为创业农民提供法律、法规、政策、证照办理等方面的基本咨询服务。三要搭建农民创业平台。以培育特色产业为核心,多渠道筹集资金,建设具有特色的创业基地和种养殖基地等,修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四要支持、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加强农民创业培训能力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五要拓宽农民创业的路子,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带动农民创业,建立农民创业项目库。为支持试点县市开展工作,11部门还明确了相关优惠政策,包括提供土地支持、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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