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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出台文件深化再制造试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近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出通知,决定深化再制造试点工作。

  据悉,2008年,国家发改委就启动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0年,国家发改委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的意见》,2011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把“再制造产业化”作为循环经济的重点工程之一。

  此次国家发改委出台的通知,将扩大再制造试点范围,一是适当扩大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范围,继续开展发动机、变速器等产品再制造,增加传动轴、机油泵、水泵、助力泵等部件再制造。二是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再制造试点。三是鼓励再制造技术公司,为冶金、矿山、化工等行业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和相关服务,开展专业化再制造试点。四是探索完善可再制造旧件回收和再制造产品销售渠道,开展相关网络建设试点。五是加强在制造相关专业化国产设备生产和产业化应用。

  国家发改委表示,将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对试点单位的重点工程、研发、旧件逆向回收体系和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积极落实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按照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对纳入国家试点单位的再制造企业,给予包括信用贷款在内的多元化信贷支持。优先将成熟的再制造技术、公益、设备和产品纳入国家鼓励的相关名录。

  (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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