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十条”推动信贷支持小企业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1日
近日,银监会印发了《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进一步推动商业银行支持和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
《通知》共十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优先受理和审核小企业金融服务市场准入事项的有关申请。二是在满足审慎监管要求的条件下,优先支持其发行专项用于小企业贷款的金融债,其发行金融债所对应的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可不纳入存贷比考核范围。三是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基础上,对于运用内部评级法计算资本充足率的商业银行,允许其将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视同零售贷款处理;未使用内部评级法计算资本充足率的商业银行,对于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在满足一定前提下,可视为零售贷款。四是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比率实行差异化考核,适当提高小企业不良贷款比率容忍度。
(王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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