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华合作时报网 热点聚焦>>正文内容

江苏兴化市年内完成供销社员股金化解工作

  近日,江苏省兴化市政府召开全市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化解工作会议,会议提出,采取以乡镇为责任主体,今年内完全彻底化解供销合作社系统1235万元社员股金。

  市政府明确,各乡镇政府为化解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审计核查、方案制定、资金筹措、股金兑付工作。从4月下旬起,在市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全程检查监管下,由乡镇组织财政所、审计站等业务人员,按照企业改革改制的终结审计要求,对各基层供销合作社2002年1月—2011年3月底的社员股金账目以及资产变现、经营、承包、上级拨款等收入和退股明细支出项目进行全面审计核查,对现有存量资产进行核实登记,公示审计结果,制定股金化解方案。对社员股金余额在10万元以下的,由所在乡镇兜底化解,化解资金由乡镇政府与基层供销合作社共同承担;对社员股金余额在10万元以上的,股金化解方案须报市政府审核批准,化解资金由市政府设立的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市、乡镇供销合作总社按不同比例共同筹集兑付。全市社员股金化解工作确保今年12月底前全部结束。

(鲁冬一)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字体: 】【收藏】【打印文章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