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重申食品和饲料中非法添加名单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3日
为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饲料、水产养殖中使用违禁药物,卫生部、农业部等部门根据风险监测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更新非法使用物质名单,至今已公布151种食品和饲料中非法添加名单,包括47种可能在食品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22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和82种“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的名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食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禁止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对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行为,将依照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过去我们由于交通不便信息闭塞造成许多问题,今天要通过建立智能物联网,用先进的技术进行科学管理,这样可以有效解决食品、蔬菜供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人民网网友
对于非法使用化工原料的企业应该追究法人及企业高管的刑事责任乃至死刑。
——人民网网友
条条都会订,关键谁执行?为什么以往的苏丹红、三聚氰胺、瘦肉精等重大事件都先是媒体调查报道出来,执法监督部门干嘛去了?
——人民网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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