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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通报近期3起地铁事故 称“不存在赶工期”

   3月10日四号线龙华车辆段调试期间列车脱轨;

  3月29日一号线大新站污水涌入造成塌方;

  4月4日五号线上水径站工地意外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

  

  针对连续发生的事故和群众的质疑,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轨道办主任赵鹏林表示,深圳轨道二期不存在赶工期导致安全事故,轨道二期开通后,安全运行不存在问题。

  安全问题关注重点将调整

  关于事故原因,4号线脱轨事故原因已经查明并处理完毕,1号线塌方和5号线工地意外事故原因还在认定过程中。赵鹏林表示,此前轨道办已要求在地铁建设过程中,各个线路每周都要汇报风险隐患,轨道办归纳统计以后,有轻重缓急来对待,分期进行监控。

  而针对在调试期出现的各种专业交叉作业,又要调试又要运行而暴露的新问题,目前已经要求各部门关注重点由原来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上面,调整为集中在交叉作业方面。

  此外,他表示,轨道交通进入网络运行后,三个企业都在试运行,车辆是新的,操作人员是新的,乘客也是新的,本身也存在着一些工作上的失误,对于危险源的判断还不准确。对于现场的调度和管理人员,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事故公开通报制度在摸索中

  对于类似安全事故应当如何向公众通报的问题,赵鹏林表示,上述三起事故,轨道办均发了通报。被通报的企业,会进入建筑安全生产黑名单,对今后招投标都存在影响,“而不是像有些公众认为的要隐瞒什么,也隐瞒不了。”

  调试期本身就是要发现和查找各种可能存在的问题,对于其间发生的事故和问题,什么情况需要向社会公众公开,什么情况可以内部通报处理,轨道办方面表示,也在进行摸索和探讨的过程中。

   (王莹 任笑一 夏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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