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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三大建设” 争当“三种力量”

  《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中提出,要把供销合作社建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而如何成为这三大力量,特别是如何发挥基层供销合作社在其中的作用,长期以来一直是总社合作指导部的工作重点。“十一五”期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在基层组织体系、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行业协会建设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国务院40号文件的出台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十二五”期间,总社合作指导部会有哪些更高的发展目标和规划措施,记者就此采访了合作指导部部长戎军。

    记者戎部长,近些年,总社十分强调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十一五"期间,我们在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方面都取得了哪些成绩,目前的发展现状如何?

   戎军: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是以县级社为核心、基层社为骨干、农村基层网点为基础、农村综合服务社(中心)、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补充而构成的综合性经营服务体系。

   “十一五”期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以创新为农服务方式、完善为农服务功能、提升为农服务水平为主线,以统筹经济和社会效益为中心,以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

   一是基层社经济实力和自身活力不断提升,县乡村三级流通组织网络逐步形成,基层社通过调整优化,数量由“十五”末的22263个整合到目前的21106个,而销售总额和利润持续增长,年均增长分别达到29%和72%。

   二是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的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截至2009年底,全系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达到4.7万个,是5年前的3.2倍,帮助农民实现收入659亿元。同时,各地供销合作社围绕“三农”需要,积极推动专业合作社在资金互助、土地流转、消费合作、农机使用等领域进行合作,合作领域不断拓展。

   三是农村综合服务社蓬勃发展,截至2009年底,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综合服务社(中心)数量达到21万个,占全国行政村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比“十五”末增长了58%。

   四是县级社改革继续推进,联社职能不断强化,目前,有75%的县联社全额纳入了财政预算,人员队伍得到稳定,40%以上的县级社牵头组建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搭起了服务合作经济发展的平台。加强了薄弱县建设,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对全国700个薄弱与空白县社主任进行培训,利用“新网工程”项目进行扶持,县级社的整体实力明显增强。

   五是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对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09年新设立了供销合作社项目,70%以上用于扶持专业合作社发展,扶持资金逐年增加,在2010年8000万元基础上,2011年将达到1.4亿元。

   记者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在过去的5年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当然,也还会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说发展不平衡、上下对接力度不够、自我发展能力不够强等等,那么,在“十二五”期间,总社的发展目标是什么?会通过哪些具体的措施解决目前的问题,并使得基层组织体系得以更好的发展?

   戎军: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把供销合作社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特别是国务院40号文件出台后,为供销合作社发展提供了非常好的政策支持。“十二五”期间,我们力争基层组织体系所提供的经营服务在东中西部的乡镇覆盖率分别达到80%、80%和50%,村级覆盖率分别达到70%、70%和60%;专业合作社数量翻一番;农村综合服务社(中心)数量增长50%,综合服务覆盖全国行政村三分之二以上;80%以上的县级社拥有配送中心,县级以下超市及连锁门店发展到40万家,商品连锁配送率40%以上;70%的县依托县联社成立农合联。

  为了实现“十二五”规划的目标,总社将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加快基层经营服务网络现代化改造,夯实供销合作社基础;二是整合系统基层组织资源,增强专业合作带动能力;三是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强化农村综合服务功能;四是创新改革发展试点内容,进一步加强县级社建设。

  特别是要在基层组织体系现代化改造示范项目上下功夫,由县级社牵头,社有企业和基层社承办,以基层社的资产和组织资源为依托,通过项目示范,全面带动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力争到2015年末,建成1000个基层组织体系现代化改造示范项目,形成县级社、基层社、社有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共同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典型。

  各级供销合作社在推进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的同时,还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业绩考核和督促,还要加强人才建设,引进优秀的经营管理人才,配强业务骨干,搞活激励机制;县社、基层社、龙头企业要加强与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争取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扶持。

   记者在系统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中,我们也看到了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近几年,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是一个非常热门的话题,全国的专业合作社发展速度也是惊人的。对于供销合作社来说,花大力气领办、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意味着什么?

  戎军:可以说,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载体,是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措施,是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供销合作社扩大为农服务的基础,成为农民专业合作带动力量的必然要求。

   记者:“十一五”期间,全系统在农民专业合作发展方面取得哪些成绩,特别是“千社千品”富农工程,有哪些成效?

  戎军:截至2009年底,全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4.7万个,比“十五”末期增长144%。目前,全系统“千社千品”富农工程有5000个专业合作社,有4341个合作社拥有标准化生产基地,3415个进行了商标注册,3060个产品通过无公害、绿色或有机认证。越来越多的专业合作社开始注重标准化基地建设,开展品牌化经营。

  记者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何优势?

  戎军: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独特的资源优势。全系统有近5万个各类企业(含2.1万个基层社),其中,县及县以上政府或有关部门认可的产业化龙头企业2695家,具有仓储设施、农产品加工、市场、人才、技术等资源,是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力量;有67万多个经营服务网点和沟通城乡、双向流通的经营网络,不仅能把专业合作社产品顺利送达国内外市场,而且能够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供销合作社拥有四级联合社及其领办的行业协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平台,能为农民经济合作提供市场信息、技术指导人员培训、法律咨询、合作金融、对外联络等综合服务。此外,供销合作社能够发挥与政府的密切关系,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反应诉求,争取政策,创造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

  记者:“十二五”规划中,总社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什么发展目标和具体措施?

  戎军:全系统力争“十二五”末期,农民专业合作社比“十一五”期末翻一番,并全部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行工商登记,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85%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超市、批发市场进行有效对接;10%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通过无公害、绿色或有机认证;培育2000个管理规范、经营规模大、带动效应好的示范专业合作社。

  “十二五”期间,我们要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形式,鼓励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职工、农产品经纪人、产销大户、联合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社;发挥村级党组织优势,与村党支部、村委会共同组建专业合作社,积极吸纳各种社会力量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入到供销合作社。我们不仅在量上要不断增加,更要在质上不断提升。

  首先,我们要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积极引导合作社发展标准化生产基地,推进农产品质量认证和产地认证,引导合作社进行商标注册,帮助他们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

  其次,我们要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民的影响,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健全理事会、监事会和成员大会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提升经营水平,使得专业合作社与农民成为真正的利益共同体。

  再次,我们要强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水平,利用供销合作社的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对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多方面知识培训。同时,利用广播、电视、网站、报刊等媒体,通过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服务网络,给专业合作社提供信息服务。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组织基层农技人员为专业合作社提供农业生产技术、测土配方等资讯和服务,指导专业合作社标准化基地建设,推进金融合作的开展,为专业合作社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

   记者我们知道,合作指导部的另一项主要工作在行业协会发展方面,“十一五”期间,全系统行业协会数量增长快、覆盖面也越来越广、功能不断完善,那么“十二五”期间,还有怎样更高的目标的?

  戎军:确实,“十一五”期间,供销合作社在积极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发展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截至2009年底,全系统领办各类行业、专业协会19478家,比“十五”末增长了77.3%。 “十二五”期间,全系统要以优秀行业协会培育项目为带动,使协会的会员数量不断增加、服务功能逐步完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行业代表性和影响力显著增强。到“十二五”末,实现全系统行业协会、专业协会会员数量发展到530万个,其中总社主管行业协会会员达到18000个。

  “十二五”“期间,我们一要扩大规模、健全机制,积极发展会员,加快建立协会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延伸产业链条。二来,要发挥组织网络优势,发展一批新的协会。除供销合作社传统产业外,还可以按产品品种、原产地品牌、经营环节、服务对象等不同层次、不同方式发展行业协会。三来,在提升服务水平,增强协会凝聚力,完善协会功能,扩大行业影响力方面也要下大力气。

  从2011年起,总社将在全系统实施优秀行业协会培育项目,5年时间在全国选择10家全国性行业协会、100家省级行业协会、1000家市、县级行业协会,予以重点扶持,使其成为具有较高的行业权威性、代表性和凝聚力、号召力,会员数量多、覆盖面大的优秀行业协会,在引导系统行业协会规范化建设、提升为系统服务水平,壮大供销合作事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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