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就“12·7”矿难发通报对兼并重组煤矿加强安全监管
12月7日15时35分,河南省义煤集团巨源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6人遇难、12人受伤。这起损失重大的事故经查是一起十分典型的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性质恶劣。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就事故发通报称,要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对兼并重组煤矿的安全监管。
据悉,该矿于2010年2月,由义煤集团负责进行兼并重组,事故发生前处于隐患整改阶段。目前,该矿尚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部分矿领导未取得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初步分析:这起事故是由于该矿在越界的南区打开密闭非法组织生产时,积聚的瓦斯遇明火引起瓦斯爆炸。
事故煤矿问题突出
“12·7”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包括:非法违法组织生产。按照规定,该矿应在隐患整改完成后再进行技术改造,技改完成后方能进行生产活动,但该矿置政府法令于不顾,擅自打开密闭,非法组织生产,且存在长期非法越界盗采的问题。
弄虚作假,隐瞒矿井和事故真实情况。该矿在重组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图纸与实际不符,蓄意非法生产。事故发生后,伪造事故发生时间,组织藏匿遇难人员,编造虚假入井人数和名单,教唆调度员、灯房管理员等屡次谎报下井人数,给抢险救援工作造成很大困难。
现场管理极其混乱。事故当班入井人数严重超员;实行包工队劳动组织管理方式,以包代管;工人未经培训即下井作业;采用明令禁止的高落式采煤法,违规采用编织袋用作局部通风机风筒,瓦斯超限作业,副矿长该带班而未带班下井等。
非法购买、使用火工品。该矿非法购买、使用火工品,事故发生后即组织人员运往井上并藏匿。
未实现实质性兼并重组。实施兼并重组的股本资金和管理人员没有真正到位,未能对该矿进行有效控制管理。原有小煤矿的运行模式没有改变,管理制度尚未健全,在隐患整改的幌子下,擅自非法组织生产。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义煤集团选派的矿领导未履职尽责;地方政府安全监管不到位,派驻的驻矿人员严重失职渎职,未制止超员下井、非法组织生产。
加强对兼并重组煤矿监管
通报指出要加强对兼并重组煤矿的安全监管。各兼并重组主体企业认真抓好兼并重组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作业方式,坚决禁止盲目决策、盲目开工,坚决取缔以包代管、层层转包,坚决杜绝重组期间组织生产现象,切实推动煤矿兼并重组工作有序、安全、顺利进行。
通报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以煤矿事故多发区域、整合技改和兼并重组任务繁重区域、建设项目集中区域为重点,坚决依法查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矿井。对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抗拒监管、冒险蛮干的企业,要充分利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严肃处罚,及时曝光,该关闭的要依法坚决关闭;对触犯刑律的责任人,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工作不力的有关部门和责任人,要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通报同时要求严格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入井考勤和培训合格上岗制度,对瞒报事故行为严厉打击,并全力做好今冬明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 感动 | 同情 | 无聊 | 愤怒 | 搞笑 | 难过 | 高兴 | 路过 |
- 上一篇:2010年区域优势农产品展销会在北京开幕
- 下一篇:总局开展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检测工作
相关文章
-
没有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