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不仅对于农牧民生产生活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为促进当地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具有良好的作用。但是,小额信用贷款在发放和使用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当前,小额信用贷款在发放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社自身经营内控制度缺乏系统性,并存有一定滞后性;小额信用贷款以一家一户分散生产经营为主,一旦牧户自身生产经营管理不善,出现生产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很容易超出牧户的经济承受能力;一些信贷员利用信用社人手不足、审查不严、操作上不规范等漏洞,一户多证或一户多贷时有发生,存在“重放轻收轻管理”现象;小额信用贷款是一种信用放款,没有任何保证措施,只是根据牧户的牲畜数量、信用情况和经营状况等作为放款的依据,在现实操作中很难排除个别牧户乱报资质、贷款用途等,造成一些贷款挪作他用或贷后高利转借他人牟取非法利益。
面对上述风险,笔者认为,农信社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防范边牧地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
切实强化内部管理。全面梳理现有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内控机制,把落实各项内控制度当作强化内部管理、防范操作风险的主要工作来抓,真正做到“一个业务品种,一套业务流程,一套规章制度”;建立科学完善的农户贷后管理考核机制,将贷后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并建立健全考核处罚制度,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合情合理追究责任,提高到期贷款收回率。
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建议国家对农牧业贷款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以便提高金融支农支牧积极性,促进农牧民收入快速增长。建立由政府牵头,财政、金融、保险、畜牧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财政、金融部门要做好资金支持工作;保险部门要根据地区实际开发适合本地区的新险种,并培训有关业务技术人员,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分析、测算与宣传;畜牧部门要做好有关保险宣传工作,为牧户提供在遭受特大自然灾害以及重大意外事故后的保障,保持生产的连续性。地方政府、财政、畜牧等部门要加大对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尤其是对低收入贫困牧户群体的投入,增强其养殖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降低经营者与投资者因自然灾害而遭受的风险。
不断提高员工素质。要通过思想教育,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让所有员工充分认识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克服信贷投放中的道德风险,严格规范贷款操作,严禁贷款手续不完备、与客户串通骗贷、违章贷款和人情贷款现象。加强基层信贷员工的教育培训,不断优化硬件和软件设施,适当聘请金融培训机构,对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进行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现代化的信贷风险管理水平。对人为因素造成的贷款损失、形成不良资产的,要实行严格的“问责制”,追究贷款第一责任人责任,最终使不良资产状况从根本上得到改观。
全力打造诚信环境。充分发挥地方党政的领导作用,以加强诚信道德宣传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为基本着力点,宣扬社会主义道德新风气,逐步提升辖区广大牧民群众的信用度,创建信用乡镇、信用嘎查、信用牧户。加强法制建设,把社会诚信纳入法制的轨道,使诚信体系与法制形成联动机制,加大对“钉子户”“赖账户”不良贷款的清收惩处力度,通过法律、宣传教育等手段,保护信用社债权,共同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经营环境。人民银行要加快构建以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为主,社会信用评级为辅的准征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