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币收缴、鉴定工作关系到市场货币流通秩序的稳定,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农村金融机构业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外服务功能的具体体现。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持续快速的发展,社会财富得到了积累,制贩假币现象也随之迅速蔓延。作为农村金融机构,在反假币工作中扮演重要角色。
问题
执行制度不严。部分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的工作人员对有关假币收缴的法律制度不熟悉,了解不深、不透,在实际操作中不能按规章制度办事,情大于法。有些金融机构为了得到客户尤其是大客户的支持,在发现假币时,明知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要依法收缴,但还是采取间接不收缴态度,变相将假币退还给客户,由客户自行处理。
临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有些金融机构柜面人员业务素质不够,对假币的识别能力不强,警惕性差,收付款时不负责任,麻痹大意,将误收的未能及时识别的假币有意无意地又从柜台付给客户。
农村群众反假意识薄弱。在农村地区,农民群众辨假能力较差,防假反假意识较低,犯罪分子往往利用农村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农民群众这一弱点,贩假、使假。
对所收缴的假币管理不规范。有些网点对被收缴假币实物的管理不到位,也不规范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未将被收缴的假币单独保管并在假币收缴登记簿上详细记录;有些网点没有及时上交库存假币。
对策
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假币收缴有一套完整的工作程序。只有按照程序,才能依法办事。银行业务人员要时时置于制度监督之下,处处用制度约束自己;银行部门条线管理人员应定期、不定期检查假币鉴定、收缴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给予纠正,达到标准统一、操作规范的目的。
加强临柜人员学习和培训工作。要持续组织网点一线临柜人员开展反假币知识的学习和培训,特别是要熟练掌握假币收缴与鉴定程序及业务操作规程,规范操作。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现有媒体尤其是网络新媒体,使群众明白假币的社会危害性,清楚自己的义务和权利,教育群众树立大局观念,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的关系,引导群众提高反假币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从而支持金融机构收缴假币。
根据工作实际,授予部分具有鉴定能力的农村金融机构以假币鉴定权。为加强农村反假货币的工作力度,特别是彻底改变金融机构假币鉴别能力薄弱的实际情况,人民银行应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培训力度,培养一批政治素质强、反假素质高的人员从事货币真伪的鉴定工作,并适时授予具有鉴定货币真伪资格的农村金融机构真伪鉴定权,尽快改变农村假币收缴难、鉴定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