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三胞集团董事长袁亚非:
发展数字金融 助力“中小微”
“数字金融能有效降低金融交易成本,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建议发展数字金融,把供应链金融和消费金融结合起来,使数字金融成为银行和中小微企业之间的转换器。”袁亚非委员说。
袁亚非建议,进一步推动供应链金融和消费金融的发展,完善信用体系,推动企业征信数据在全国范围内的互联互通。通过制定统一的征信标准来协调和整合各部门、各机构所搜集的征信数据,同时加快发展“互联网+”大数据征信,逐步实现央行征信系统与网络资源的有效对接,最终建立全国通用的企业征信共享平台。
(摘自《人民日报》)
全国人大代表、郑州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天宇:
构建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平台 助力普惠金融发展
□ 本报记者 李 博
党的十九大对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提出了明确要求。随着信息技术和人类生产生活交汇融合,互联网快速普及,全球数据呈现爆发增长、海量集聚的特点,对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国家管理、人民生活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我国各级政府掌握着全社会主要的核心数据资源,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盘活数据资产,对于提升政府透明度、提高国家创新竞争力、加速数据资产价值创造意义极大。政府数据开放将有助于促进银行的业务拓展,助力普惠金融发展。”全国人大代表、郑州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天宇表示,以税务数据为例,税务部门的数据如果对银行开放,将是个双赢的策略,“以税促贷,以贷促税”将能够得以实现。
王天宇认为,普惠金融是国家重点发展战略,但客户风险评估离不开客户的个人信息,而这些和个人相关的数据多数由政府掌控,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数据支持,普惠金融就难以有效控制风险。而现实中,我国政府部门开放数据总量还比较低,在开放共享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缺乏统一共享平台,数据难以共享。目前,在我国政府公共资源领域,不是缺乏数字化系统,而是缺少顶层设计,没有部门对相关行业的数据平台建设做统一规划。企业和个人的数据被分割在工商、海关、税务、公安、街道办以及银行中,数据使用者在没有收集到全部信息前,很难了解其全貌和真实情况。
机构之间缺乏协调,数据较为分散。在数据信息共享实践过程中,由于参与方对数据信息的需求程度不同,加之不同数据的成本往往很难衡量并有效地补偿,因此多数情况下,职能部门对于数据的共享都是消极的、被动的,阻碍了数据开放共享、制约了行政效能的提升,也影响“互联网+产业”和相应惠民措施的发展。
缺乏制度约束,共享渠道不畅。我国对于数据信息的共享和发布大多是原则性、指导性,没有强制要求。同时,也缺乏统一的规划和标准,不同职能部门对数据信息的采集和记录标准千差万别,常常导致分属两个部门但又高度相关的数据,由于统计口径和时间不一致等原因无法应用。
数据的有效性不足。现实中我国开放数据中大多为静态数据,数据更新速度慢,数据可利用价值偏低。
对此,王天宇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搭建中央、省、市三级数据开放共享平台。加强顶层设计,搭建中央、省、市三级数据开放共享平台。建议打破部门壁垒,综合金融监管部门、公安、税务、工商、海关、法院等行政执法部门的信息,搭建统一的政府数据共享平台并保持数据更新的及时性。平台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非自然人的基础信息(自然人身份信息、非自然人注册登记信息及受益所有人信息)及黑名单信息等。建议成立专职的数据管理部门,负责数据的统一管理和政府系统内部协调,通过整合政府公共信息资源,奠定数据应用基础。
二是建立数据标准,保证数据质量。建立一套公共数据的数据标准和开放标准,同时建立数据资源协同共享、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机制,以加快政府数据的开放共享速度。明确信息各主体的职能边界,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市场主体要及时录入和更新信息。
三是建立大数据资产交易机制。推动大数据资产在数据拥有者、数据采集者、数据中介、数据使用者等交易主体间顺利流通。此外,还需要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交易过程进行有效监督,促使各交易主体履行约定,杜绝大数据资产被非法复制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