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的核心是风险管控。尽管面对“三农”开展金融服务,供销合作社具有天然优势,掌握了充足的信息,可以化解各种风险。但是,在具体生产运营中,要想真正管控好风险,还需要靠制度设计,靠建立一套符合农村金融服务的监管风控机制。
河东区社将他们的监管措施总结为“一二三四五”方针,即一个核心、两个机构、三项原则、四条标准、五个统一。
一个核心,是为提升河东区社对互助金融服务控制力和执行力而成立的河东区供销合作社信用互助管理委员会,是全区系统信用互助业务的领导核心。
两个机构,是根据业务需要,在河东区供销社信用互助管理委员会下设立的两个机构:信用互助审查办公室和信用互助监督管理办公室。信用互助审查办公室,主要审查信用互助业务的投资方向、投资额度、保证措施、借款手续、借款备案等,确保借款及时足额收回。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系统内信用互助业务的日常监督、管理、审计、指导等工作。
三项原则,是按照民主管理、“三位一体”“三金”抗风险三项原则开展工作。建立民主制度,实行民主决策,加强社员监督,维护社员的参与权、知情权。供销合作社领办专业合作社的企业、基层社主要负责人同时管理企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及信用互助业务,实行“三位一体”责任制,将信用互助业务与生产经营牢牢捆绑在一起,有效降低资金运营风险。坚持让开展资金互助的合作社预留适当的备付金,拿出互助金总额的10%作为信用互助准备金,要从利润中提取风险准备金。
四条标准,就是有生产经营、规模适度、社员登记、责任到人。要立足于生产经营业务开展信用互助,对无生产经营业务实行“一票否决”制度。确保资金互助规模与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基础相适应,确保规模适度、风险可控。入社社员必须全部入股并按照规定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责任到人,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明确不同岗位的不同考核办法,确保职责清晰、责任到人。
五个统一,是制度统一、人员统一、业务统一、流程统一、培训统一。出台《河东区供销社信用互助监督管理办法》和《河东区供销社货币资金管理办法》等统一规章制度。实行信用互助业务人员统一管理、集中招聘、培训上岗,对人员的档案、岗位配置、任职委派进行动态管理。监管管理办公室还根据合作社的需要,定期组织集中购置信用互助各项单据,保证业务发展的统一性。河东区信用互助管理委员会梳理统一社员办理互助金借出业务的九大步骤,完善社员用款申请、业务考察、评议、签批、审批、担保、借款等一系列借款办理手续,从借款流程上做到了全系统的统一规范。按需施教,信用互助监督管理办公室按照培训内容、培训人群的不同,每年组织季度交流和专题培训;以半年、年终为阶段,对信用互助业务和从业人员,按照管理指标和业务指标共1000分的标准进行考核打分,对优胜单位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鼓励,营造全系统比学赶超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