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近年来,江西省玉山县供销合作社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推进组织体系科学化、农业服务规模化、农村流通现代化为重点,不断在经营服务体系、基层组织体系、联合社治理体系、社有企业运营体系上下功夫,积极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现状
自中发〔2015〕11号文件出台以来,玉山县社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宣传,积极传播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声音。县政府集中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多场次专题讨论,为深化综合改革建言献策。通过学习交流,争取了各单位对供销合作社开展综合改革的理解与支持。今年以来,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多次参加专题培训和相关会议,全面系统地把握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工作方向;玉山县还在不同的场合和新闻媒体加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有关内容的宣传,引导各级党委、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正确认识供销合作社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展。
为了切实化解该社历史遗留问题,为综合改革发展扫清障碍,县政府认真抓住中发〔2015〕11号文件出台的有利机遇,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作为推进综合改革的切入点,采取强力措施,积极化解矛盾。截至目前,县政府先后3次召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开展协调会,为统筹解决供销合作社历史遗留问题,推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铺平道路。
主要工作
构建新型基层组织体系。玉山县社领导班子通过深入基层社一线,开展实地调研,并同基层负责人和社属网点经营户进行座谈,找准摸清基层工作薄弱点,建议多种模式恢复重建基层社,分类推进基层社改造。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基层社改造,实现乡镇全覆盖。同时,该县社安排工作人员到全县各乡镇调研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实地考察合作社基地,并与合作社代表商谈组建联合社。今年8月17日注册成立了玉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该县社还采取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牵头领办、合办、参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基层社、社有企业围绕中药材、小杂粮、干鲜果、蔬菜等特色农产品,发展种植、养殖、加工、流通等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玉山县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的农民合作社已有30多家。
打造合作金融服务平台。为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由供销合作社资产经营管理中心、社有企业、基层社、乡镇农合联等参与的投资担保公司发起组建小额贷款公司,以担保公司为成员单位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加强与涉农银行等相关财政部门的合作。2017年底,争取完成融资担保平台建设。同时,玉山县供销合作社为完善市场化运行机制,对全系统的社有资产展开了全面清理,计划成立玉山县供销集团。玉山供销集团的成立将有效地整合、优化原有供销合作社资源,盘活供销合作社资产,并选取最佳的投资方式,以获得最大的利润。
攻破历史遗留问题。一是改制问题。玉山县供销合作社改制工作自2012年开始,2016年结束,改制期间遇到各种难题,改制资金有限,改制职工下岗后生活压力大,造成上访人数上升;职工养老金、医保金没钱激纳,老无所养、病无所医问题突出,职工队伍不稳定。通过县政府的努力,2016年改制资金到位后,供销合作社干部把资金一一派送到改制职工手中,并为其交纳养老金、医保金。二是资产问题。供销合作社资产分布零散,大多为老旧的楼房,因此该社将乡镇部分零散资产变卖整合,现已有10多个乡镇在集镇地区建成一栋新楼房,用作酒店、饭馆、超市等等。而县城的资产一部分整合成畜禽养殖公司,另一部分保留的资产大多出租给酒店、银行、商铺。供销合作社将原有旧资产盘活,化零为整,做到资源有效利用。三是土地确权问题。该社原有资产并没有确认土地所有权,仅有使用权,针对这个问题,县政府全力支持供销合作社进行土地确权,现已有95%的土地完成确权。
存在的问题
目前,玉山县社在推进改革发展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该县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但各种矛盾问题的长期纠缠,仍制约了该社改革发展的步伐。主要问题表现在:
一是缺少资金投入,经营服务环境普遍落后。该社现有县、乡(镇)、村三级流通经营网络门店100多个,服务设施落后,服务环境相对欠佳。但由于县供销合作社资金不足,导致经营服务网点无法进行有效改造,供销合作社系统推进的很多流通服务发展规划得不到落实,经营业务不能正常开展。
二是企业管理人才流失,服务网络经营质量不高。供销合作社系统人才招收极少,经营管理人员还是保留原来的老职工、老干部,思想保守,开拓创新观念缺失。系统现有干部职工,大部分都是将要退休的人员,经营管理模式大部分还是保留传统做法。
三是缺少改革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措施及改革任务难以落实。要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发挥供销合作社为“三农”服务的主力军作用,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在改革专项资金予以大力支持,目前,专项改革资金尚未落实。
建议
一是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学习山东省优秀经验,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县级供销合作社根据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在保证农民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和收益权的前提下,对土地进行统一管理,提供土地托管服务,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耕、种、加、贮、销系列化专业服务。
二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干部队伍业务水平。建议加强对各级供销合作社在职干部职工培训。为使新上任的干部尽快熟悉社情,找准工作定位,精准推动各项改革工作,建议定期举办相关业务培训班或者组织到综合改革推进典型的地方进行考察学习。
(作者单位:江西省玉山县供销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