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稳妥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新时期在农村的一项重要政策,是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供销合作社作为服务“三农”的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既是党和政府的期望和要求,也是自身改革发展的客观需要。四川省内江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积极引导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取得一定的成效。
主要做法
近年来,内江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截至目前,实现土地流转1.6万亩、订单农业4.2万亩,形成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农业生产公司通过土地流转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资中县绿之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现代农业园区流转土地2000亩,规模化种植蔬菜,形成标准化、集约化生产,提高农业效益,为农民提供就业机会。
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内江市社系统通过由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规模经营流转土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流转的土地作为示范基地,带动周边农户实现更大程度的规模经营两种方式,共流转土地14210亩。
三是公司或专业合作社通过订单农业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东兴区永进农资公司与贵州茅台集团、中粮集团分别签订了种植良种红粱、水稻的合同,公司在各乡镇发展规模种植红粱2万亩、水稻2.2万亩,为农户统一提供良种、生产技术和农资,并与乡镇政府签订合同高于市场价统一回收。
存在问题
流转方式比较单一。目前农业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主要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主,通过租赁形式,向农民支付土地流转费。
单体经营规模不大。从规模经营大小的绝对量看,除少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规模较大,大多数土地流转规模较小,主要依靠带动周边散户农民实现规模经营。
主体培育引导不够。目前普遍存在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数量不多、实力不强以及和农民利益联结不紧密的问题,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实力不强、技术能力有限、管理水平不高。
政策体制不够完善。一是扶持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体系不健全、财政支持力度小,投入保障不到位;二是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组织力量薄弱,服务力量不强,缺乏科技力量和发展资金,不能为农民提供有效的技术指导、市场信息、土地托管等服务;三是缺乏风险保障机制。
思考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创新农村土地经营制度。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作经营和土地托管统一服务等形式,实现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有效对接,进一步激发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探索建立市场化的土地流转机制、股份化的土地经营机制、合作化的经营组织形式和托管式的统一服务方式,创新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以土地托管服务为契机,提升规模经营水平。土地托管可实现统一整地播种、肥水管理、技术培训、病虫防治、机械收获,便于采用更加科学的种植方式、更加有效的田间管理和先进的机械耕种收割,实现劳动力与各种生产资料的有效利用,能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升规模经营水平。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推进规模化经营服务。一是按照市场规律的客观要求,通过政策扶持、典型带动和规范引导,积极引导和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专业合作社+企业+农户”的经营模式,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土地流转的辐射效应,推动传统农业向农业集约化、产业化的发展和转变。二是鼓励企业推广“建设—经营—转让”的农业“BOT”方式,即流转土地由企业自己融资设计、建设项目,集约化、标准化经营一段时间丰产收回投资成本后无偿交给农民自主经营,企业负责统一技术指导、统一(加工)销售,既减少企业经营成本,又促进农民增收,还达到了农业规模经营的目的。三是农资企业积极开展农资供应、病虫防治、机耕、机播、机收等全程服务,通过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服务方式,适应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趋势。
以政策项目扶持为引导,提高适度规模经营效益。一是积极争取相关政策项目支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财政扶持力度;二是在加强供销合作社与保险公司合作的基础上,加强宣传,提高规模经营农民保险意识,协助开展政策性保险业务;积极开发推广符合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点的保险金融产品,提供切合实际的多样化的保险。三是构建规模经营的科技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完善培养与吸引农业人才的办法,创造农业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加强对规模经营农户的培训,为土地规模经营提供必需的智力支持。
(作者单位:四川内江市供销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