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6月2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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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服务水平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吉林九台农商银行 刘 华

    当前,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成为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重要载体。作为因农而设、因农而兴的金融机构,农商银行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既是支持农业现代化的客观需要,也是拓展市场空间的内在要求。在当前农业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农商银行应主动适应农村实际、农业特点、农民需求,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

    强化调查走访。要深入农村一线,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详细了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相关情况;将客户基本信息、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建设、生产、经营状况和金融需求等逐户登记建档,把市场及客户的数据真正做实、做细、做深、做透,为加大精准扶持力度,提高金融服务质效奠定坚实基础。

    强化产品创新。结合现代农业发展趋势,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特点及差异化的资金需求,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增强产品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针对农村抵押物不足和抵押范围狭窄的现实,积极探索土地收益保证、土地经营权、农村宅基地抵押、林权等新型抵押担保方式,探索发放农业生产设备、仓单、财政直补等抵质押贷款,放宽和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抵质押物范围, 满足融资需求。围绕农地新政策,适时探索土地信托、农机租赁等新的融资模式,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同时,统筹运用订单融资、动产质押、应收账款保理、信贷资产证券等多种融资工具,大力支持农业产业龙头企业。

    强化多元服务。在授信方式、授信额度、服务价格、办理时限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满足不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信贷额度、期限、担保方式及用途方面的需求。同时,树立“产业链”思维,为农业生产、仓储、物流、加工、销售提供全流程服务,确保农业经营融资链条的连贯通畅。在支持单个经营主体的过程中,也要坚持这种理念,将信贷支持与结算、理财、咨询、保险等紧密结合,为经营主体提供全流程综合性的金融服务。此外,要加强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联系,向其宣传农业政策,普及金融知识,帮助其完善规章制度,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强化银政合作。积极与政府建立合作关系,在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房屋产权进行抵押贷款,推进农村资源的资产化,资产的资本化,不断扩大农地的融资范围。同时,与地方政府合作探索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促进农村资产及各类金融要素的有序流转和有效配置,为金融产品的创新提供环境。此外,建立健全对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的信用采集和评价制度,持续开展信用评定工作,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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