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学喜 全国政协委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
"要尽快地不遗余力地推动包括土地产权为核心的农村系列的产权制度改革,给产权的所有者、承包者、使用者搭建一个规范的以法律制度为基础的产权市场机制。"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总结推广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经验,引导规模经营健康发展。那么,为什么适度?如何适度?全国政协委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霍学喜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我们需要实现规模经营,因为没有规模就没有效率。但同时,‘人多地少,尤其是农民多耕地少’的国情又决定了我们与美国等国家不同,我们既要规模化,又不能过度规模化,不能在竞争中使一部分人剥夺了另一部分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所以我们要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他指出,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进程中,要尽快地不遗余力地推动包括土地产权为核心的农村系列的产权制度改革,给产权的所有者、承包者、使用者搭建一个规范的以法律制度为基础的产权市场机制。其中,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是重中之重。在我国,影响农业发展的依然是农村的产权制度,特别是土地制度改革滞后,导致土地流转不够顺畅、成本高、程序和壁垒较多。要通过进一步改革地权和完善农业生产要素市场,提高要素的配置效率,形成一种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
在适度规模经营中,社会化服务非常重要。霍学喜认为,社会化服务的效率取决于三个因素,成败也在于此。第一,需要达到经营者的适度规模化——规模越大,交易成本越低,风险越好控制。第二,在专业化协作基础上,必须依托产业链提供社会化服务。产业链也是价值链,每一个环节对于社会化服务的提供者都是有价值、有机会的。无论经营规模大小,都应该围绕产业链来配置服务,把各环节关联起来,全面掌握服务资源,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这样,每一个环节是专业的,链接起来就是集成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第三,要培育和推动经营者形成合作经济组织,由合作带来规模,降低交易制度和成本,提高效率。“这是一个过程,但必须向这3个方向努力。”霍学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