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各级纪委的主要职能包含了监督执纪问责三个方面,执纪是核心,问责是关键,监督是执纪和问责的前提,执纪和问责是监督的延伸。
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有序推进常态化监督执纪问责。一要厘清职责边界和定位。要高度重视农信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个责任”的落实,明确党委是主体,纪委是协助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的主要责任就是监督、执纪、问责。各级纪委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才能让具体监督工作有目标、有方向、有方法。
二要聚焦主责主业。党的十八大以来,农信社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了各级纪委的工作职能,但部分农信社仍然存在纪委书记分管业务、人事、综合管理的现象,导致纪委分管工作较为庞杂、冗余,从而对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落实不到位。农信社纪委要把工作职能转到监督执纪问责的中心任务上来,同时把原本属于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交还给职能部门,把主要精力聚焦在常态化监督上来。
三要丰富监督模式。农信社常态化监督工作的开展要综合运用廉政函询、谈话等方式,加强对同级党委和基层党组织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情况的监督,督促各级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纪委监督,并协助纪委做到监督执纪问责相关工作。持续强化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廉政提示工作,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领导接访等方式,采取全面排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和掌握大小“四风”问题线索,不断提高监督执纪的实效性、震慑力。
四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约束。要着重监督和检查重要岗位和重要人员的权力运行情况,重点做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领导干部廉洁情况登记的真实性核查工作,帮助领导干部向党组织真实填报和汇报个人廉政情况,让权力的运行处于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之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助力常态化监督执纪问责有效推进。首先要明确监督依据。农信社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要依据是党的纪律和规矩,要把严明纪律贯穿于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中。同时各农信社要对发现违纪的苗头问题和党员干部触犯纪律进行及时处理,要切实做到依纪监督、从严执纪,多用约谈、警示谈话、诫勉谈话等方法,切实把执行纪律抓细抓实。
其次要转变执纪观念。农信社纪检工作的职责是党纪党规监督执纪问责各项业务工作和权力运行情况,把纪律和规矩挺到前面,就是要用党章党规党纪去对照违纪干部员工的行为,突出执纪特点,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为重点,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体现纪律审查的政治性。
最后要开展常态化廉政教育。守纪律、懂规矩的前提是要知纪律和规矩。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下沉式开展守纪律、懂规矩宣传教育。
以问题查处为惩治导向,提升常态化监督执纪问责震慑力度。首先要重视对干部员工日常行为的监督和检查。从纪律表象抓起,着重监督和检查不履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违规列支报销费用、参与民间借贷投资人员。
其次要拓宽发现问题渠道。高度重视信访案件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存在偏离正常轨道苗头或是有违纪违法苗头的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和“警示谈话”。主动搭建监督载体,充分运用微信、举报邮箱、领导接访制度,认真接待群众来访,广泛收集问题线索,主动接受群众诉求;通过党务政务公开、召开群众座谈会、聘请行风监督员等举措,广开门路纳真言,充分发动群众积极性,吸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最后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突出关注农信社权力集中的岗位,紧盯基建、装修、商务采购招投标等重要领域的违规违纪线索,与审计部门开展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利用内部责任审计、业务条线检查和纪委监督检查三项措施来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并以监督检查结果为基础建立科学化的考核指标体系,不断完善对农信社常态化监督的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