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不良贷款持续上升,“逃废债”成为增大信用风险的一大主因。
随着信用风险自东向西、自下而上蔓延,以钢铁等过剩产能行业为主的企业违约加剧,屡屡涉嫌通过破产重整等方式“逃废债”,令作为债权人的银行颇为被动。
2006年和2013年,中国银行业协会曾两度出台《“逃废银行债务机构”名单管理办法》。据知情人士透露,中国银行业协会正在制定的《中国银行业失信人信息管理办法》,更是将“逃废债”企业相关人员也纳入失信人行列,力图加大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的力度,推动银行业债权保护工作,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
“逃废债”花样迭出
“目前,银行业面临着多重挑战,不仅经济下行压力大,不良率会反弹,而且还面临互联网金融等竞争,外部风险越来越大,有些小微企业开始出现逃废债现象。”江苏一家农商银行行长坦言。
尤其一些过剩产能行业,部分企业债务问题、贷款风险问题相继加速暴露。
“民营企业因互联互保引发的风险传染比较严重,部分地区的钢贸、煤炭企业从‘抱团欠款’转向‘抱团逃废债’。”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一般而言,民企“逃废债”量多,但金额小,千万元级别的居多;国企“逃废债”虽是少数,但单笔金额巨大,动辄百亿、千亿元,影响更大。
对于农商银行来说,“逃废债”的多是小微企业,金额通常不大,但是由于农商银行资产规模较小、抵御风险能力不强,一旦“逃废债”积少成多,将使其信贷资产质量明显下降,不良管控压力增大,继而造成经营效益下降。
“现在‘逃废债’现象呈现出更具隐蔽性的特点。我们梳理了2015年下半年到2016年的不良贷款,发现很多企业通过转移资产、伪造租赁合同等方式来逃废债,这类方式通常仅作表面审核,较难发现破绽。”东部一家农商行信贷管理部负责人介绍说。
例如虚假租赁,“不仅有虚假租赁合同,往往同时还具备款项交付等要件,或者以不合理的租金价格,使得银行无法行使抵押债权人优先权。”他进一步举例说。
有一些企业,则利用企业改制,采取“金蝉脱壳”“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方式逃废债务。
“部分改制企业在结算上多头开户,在交易上现金支付,断切与债权行的往来,与银行玩起‘老鼠耍猫’的把戏。有的甚至在改制过程中,将变卖转让资产的收入坐支、挪用,不存入产权交易中心的处置收入账户,以此逃废银行债务。”一位农信社地方办事处工作人员介绍说。
除了企业恶意逃废债之外,政府对企业资产处置的干预也会造成“逃废债”现象。
“政府或法院为保障普通员工生存权,在处置完毕债务人财产后,分配时会对工人工资给予优先考虑,因此在实践中工人工资的分配通常优先于抵债权受偿。”上述农商行信贷管理部负责人告诉记者,该行在2015年末,就有两户不良贷款通过司法拍卖处置抵押物,抵押物成功拍卖后的款项被用于偿还欠薪,而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利益反而因此遭受损失。
“地方政府的主要责任是社会稳定。为了社会稳定,谁掏多少钱把这个事情撂平就可以了,而最有钱的是银行。”一位业内人士说,“但这完全破坏了信用环境。逃废债严重影响了银企关系,社会诚信成本更高了。”
打击力度加磅
数据表明,截至2015年末,银行对企业的不良贷款余额为1.19万亿元,同比大幅增加47.8%;不良率1.8%,同比上升0.45个百分点。
不良贷款的大幅上升也让“逃废债”现象更引起重视。而随着“逃废债”企业的数量增多,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任关系也在迅速恶化。
因此,中国银行业协会应会员银行要求,专门向国资委发文反映相关情况,并建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借改制、重组等形式逃废银行债务问题。
而国务院与监管层的一系列动作也显示了其对此的重视。
1月2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支持银行加快不良贷款处置,惩戒恶意逃废债务行为。
4月21日,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特别强调,推动建立健全跨部门失信企业通报制度和部门间联合惩戒机制,对恶意逃废债务企业和“恶意脱保”的钢铁和煤炭企业形成强有力约束。
近日,据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法律顾问卜祥瑞透露,中国银行业协会正在推行《“逃废银行债务机构”名单管理办法》经验的基础上,着手制定《中国银行业失信人信息管理办法》。逃废银行债务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相关主体均将被列入失信人范围,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失信人的联合惩戒范围、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有了监管层的政策支持,农商银行处置“逃废债”才能放开手脚。
“处置逃废债,政府和法院的支持尤为重要。”湖北一家农商银行董事长给出两点建议:一是促进当地政府通过发改、城投及政府平台进行资产重组“盘活”企业,转移债权债务关系;二是在法院查封逃废债企业土地、房产等易变现、保值增值资产的基础上,配合招商局、国土等部门,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由地方政府、法院等部门参与,签订债权转让多边协议,把“死资产”盘活。
金融行业内各机构的沟通合作也是不小的助力。一位业内人士建议要加强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设,使各金融机构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约束资金体内循环,联手打击逃债行为。
“一旦《中国银行业失信人信息管理办法》指定,就可以将逃废债企业列入‘黑名单’,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之势。”他认为《方法》的出台不但可以加强监管力度,也降低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