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降息、降准等一系列金融激励政策,释放出数以亿计的信贷资金,为银行支持三农生产释放出积极信号。但是在实际中,由于部分借款人不能按约履行还款责任,致使银行难贷款、客户借款难的问题依然存在,这也成为制约小额贷款发放工作的瓶颈。若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银行、监管、政府协同配合。
由农民使用权抵押贷款向信用贷款转化,提高小额农户贷款资金额度。现如今,土地使用权、房权证已发放到农民手中,银行可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抵押农户贷款。同时加大了诚实守信的贷款原则宣传,利用黑名单制度,引导借款人增强还款意识,提高自觉还款的认识,为逐步由担保贷款向信用贷款发放方式过渡奠定了基础。为更好地支持“三农”发展的需要,解决农村新型职业农民流转土地和规模化生产的资金需求,贷款核批额度可以根据“三农”贷款小额需求向大额需求转化的实际情况,核批贷款额度应由小额贷款向大额贷款转化,核批额度最高可提高到50万元至100万元,让信贷资金充分发挥支农的能量。
开发小额贷款新品种,延长放款期限。农业生产周期长,资金回笼慢是农村金融贷款工作中存在的共性特点,是多年信贷工作经验的总结。银行可以根据这一特性,打破仅发放一年内短期贷款的惯例,实行一次核批3—5年期限的贷款申请,并核发贷款证,在期限内可随借随还,循环使用,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和生产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确保支农、致富两不误。
政府要加强小额农户贷款的政策扶持。政府与人民银行牵头,成立小额支农贷款风险基金会,政府财政按银行系统贷款总额比例,缴纳小额农贷风险基金(至少不低于缴纳总额的50%)。各银行根据自身贷款规模,按比例缴纳风险基金,对银行形成的不良贷款,由基金会核实情况,按比例回购,解决银行来自不良贷款的压力。
保险公司可以推出不良贷款保险品种,分担银行由于支农工作带来的资金风险,同时也增加了保险公司的业务份额,实现业务双赢。对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形成的小额农贷损失不良贷款,应给予小额农户贷款的政府贴息;对无法挽回损失,对年后也不能收回的贷款,政府应给予收购。同时,在税收方面,对银行发放的小额农户贷款实行免税政策,降低银行支农成本,确保银行微利甚至保本经营,激发银行给农民发放小额信贷的积极性。
完善普及金融知识、法规操作办法,净化农村金融信贷环境。政府及监管部门,在金融法律、法规普及和诚信意识宣传方面,做到电视里有影、广播里有声。结合建立的信用村、信用户,信用形势所带来的便利,做好宣传,增强农民贷款守法,诚信还款意识,让守信农户在贷款支持方面得到更多的信贷支持,利率上得到更多的实惠。银行用实际行动支持守信户、让他们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使大众自觉向诚实守信农户转化,形成良好的信贷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