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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之一的“口粮田”

□ 本报记者 臧洪菊 通讯员 李 丹 文/图

图为农户在十家堡信用社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支付窗口领取贷款。

 

    “1023笔,2224万。”

    腊月二十九,在吉林省梨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五楼的办公室里,难得有空在椅子上坐一坐的张晓辉,统计着一月份全联社发放“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的情况。

    “沉睡的资本”需要唤醒。在全国产粮大县之一的吉林省梨树县,如何让农民手中的土地成为可用资源,成为摆在梨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面前的一道课题。

    “课题”得解,是在三年前。

    当年,把握吉林省委省政府探索《金融如何解决“三农”问题》课题的契机,梨树县联社开始积极参与探索“农村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这一信贷品种。同年8月,梨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梨树县十家堡的农户潘城发放了第一笔“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成为吉林省首个发放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的金融机构。

    问及当时发放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的决心和勇气,张晓辉笑了笑,“用我们理事长的话说,没有抓手的信用贷款都放得很好,有抓手的贷款为什么不敢放?”

    其实,敢于尝试,是需要底气的。

    除了能得到有关部门的支持外,张晓辉向记者解释说,一方面,是单位信贷员的认真负责,“一个信贷员包两个村,不仅每户农民要干啥,就连张三李四家有多少地、养几头羊都知道”;另一方面,则是信贷产品设计上的合理性。

    “我们只允许农民用手中‘三分之二’土地的‘未来收益’来申请贷款。”对于“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在设计上的独特之处,张晓辉强调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所谓“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即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不转移农村土地农业用途的条件下,对于已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农户,可以用手中三分之二承包地的“一定期限的未来经营收益”,转让抵押给政府成立的一家公益性物权融资公司,然后根据该公司为农户提供的贷款担保,农户可以向当地的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申请土地收益保证贷款。

    “剩下的三分之一,是农民的‘口粮田’。”张晓辉解释说。也就是说,如若农民申请的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出现风险,土地被转包,其手中也还有三分之一的土地,不会失去基本生活保障。

    一转眼,三年时间已过。梨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农户发放的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已经有3亿多,给地方百姓带来的收益,也开始显现。

    梨树县蔡家镇,便是其中的一个缩影。

    “贷款做生意的人多了,把土地流转了外出打工的人也多了,镇里的农业现代化程度也提高了……”梨树县蔡家镇镇委书记、蔡家汇丰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马振生说。

    他告诉记者,由于土地收益保证贷款“一垧地能贷个一万五左右。利率低,还不用求张三李四做担保。”镇里人的想法,也慢慢发生着变化。

    “昨儿还有人跟我说,要把土地流转到我的合作社。”马振生笑着说。

    腊月二十九的吉林省梨树县蔡家镇,很多农户的家门口已经挂起了金边儿黄穗的大红灯笼。银装素裹一般的村庄里,点点鲜艳的红色,点缀着过年的喜庆,也透露着家家户户日子愈发红火的光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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